• 57阅读
  • 0回复

提请审议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犯罪条例草案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2-21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提请审议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犯罪条例草案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记者刘思扬、张宿堂)中央军事委员会向今天召开的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提交议案,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犯罪条例草案。
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在提请审议的议案中说,为了加强新时期国防和军队建设,依法从严治军,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行为,维护国家军事利益,总政治部从军队建设的实际出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施行13年来的司法实践经验,借鉴外国军事刑法的有益做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作了修改,草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犯罪条例(草案)》。这个草案已经中央军委常务会议讨论同意。
受中央军委委托,中央军委委员、总政治部主任于永波就这部法律草案作了说明。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施行13年来,对于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行为,教育军人认真履行职责,巩固部队战斗力,维护国家军事利益,促进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深入、法制的健全和军队建设的发展,军队建设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由于《暂行条例》的局限性,使得近年来在运用《暂行条例》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行为时遇到了困难,妨碍了准确、及时地打击犯罪。
于永波还就草案的结构、草案条文设置的基本依据、草案的适用范围等问题作了说明。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