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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券缘何兑付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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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6-12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地方债券缘何兑付难
我县1988年7月至1992年8月,由县财政担保,专业银行代办发行3种地方债券,筹集资金1211.3万元。目前,兑付期已过,而还本率仅占45.3%,即549万元。
据调查,还债难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是用款企业效益不佳。如1988年发行的3年期能源债券和1992年发行的2年期重点建设债券,两项筹资822.78万元。县第二造纸厂用去23.58万元,其余为县化肥厂所用。前者负债累累,长期亏损;后者虽可维持生产,但历史包袱大,自有资金只有50万元,全凭举债过日子,他们尽了最大努力也仅能兑付364万元。
二是资金管理失控。如1992年8月发行的经济振兴债券,期限2年,利率为10.5%,筹到388.56万元。这笔钱经副县长以上领导批条,分给25个单位164万元,16家乡村企业221.56万元,某个体户3万元。因资金使用单位分散,管理很困难。
三是领导照顾和利率偏低。财政部门在放款时,仅在债券发售年息上加3‰的工本费,低于同期信用社贷款利率近50%。加之领导答应照顾,从而出现还款期已过,企业仍以种种理由一拖再拖的情况。虽然财政部门多方努力,多次催促,到今年3月底,仅有13户归还本金,5户结过部分利息,有7户本息未还分文,有5户已被起诉到法院。
四是短缺垫付款项。地方财政是担保者,但为收不抵支所困,束手无策;代办银行也无款垫付。
地方债券兑付难的情况,应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我们建议:
加强债券发行和筹资的管理工作。地方债券在发行前应经过多方科学论证,征求银行意见,并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发行中要加强资金管理。
用款企业要强化信用观念。低息债券资金投入哪家企业,便是对那家企业最有力的支持。用款到期,企业应想方设法尽快还本付息。
地方领导不要乱批条子。债券资金不是救济款,使用是要付利息的。分配债券资金要着眼于效益,必须按计划科学使用筹集到的资金,因为只有让资金产生出较好的效益,还本付息才能有保障。
河南武陟县人民银行 廉兴国 张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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