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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房改步入正轨近半地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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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6-13
第1版(要闻)
专栏:

  广东房改步入正轨
近半地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本报广州6月12日电记者郑德刚报道:经过5年多酝酿和实践,广东已有20个地级市、65个县(市)普遍实施了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已深入人心,各地解困房建设也得到迅速发展。在日前召开的省房改会议上,《广东省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实施意见》经批准开始在全省实施。
如何加快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步伐,使居者有其屋,已经日益成为社会各界注目的焦点。1988年,广东开始着手解决这些问题,颁布了《广东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意见》,到1993年,全省共出售公有住房80余万套,建筑面积达6000多万平方米,占全省可出售公有住房的半数,收回资金75亿多元。与此同时,广东各地根据省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和住房租金的改革。目前全省已有近一半的地市数以万计的单位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吸收公积金达6.5亿多元。在这个过程中,广东各地解困房的建设步伐也不断加快,全省投入的解困房建设资金已有10多亿元。住房缺口较大的广州市近几年平均每年投入使用的解困房达1万套,计划今年基本解决人均居住面积5平方米以下的困难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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