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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理解社会主义的本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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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6-13
第9版(理论)
专栏:认真学习《邓小平文选》

  科学理解社会主义的本质
杨春贵
什么叫社会主义?这是一个长期没有完全搞清楚的问题,在人们的思想上存在许多的混乱、误解甚至曲解。林彪、“四人帮”鼓吹所谓“贫穷的社会主义”,有的人欣赏所谓“平均主义的社会主义”,许多人把计划经济等同于社会主义,如此等等。至于在具体工作中,常常把建设社会主义的某些具体做法当作社会主义本质而认为不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都必须坚持的情况,就更多了。邓小平同志在总结长期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排除了一系列错误观点,对社会主义的本质作了一个完整的、科学的概括,他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一概括,抓住了问题的实质和根本,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认识。它告诉我们:
(一)只有用唯物史观来观察社会主义,才能科学地揭示社会主义的本质。按照唯物主义历史观,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诸种社会形态之间的区别,在本质上是生产方式的区别。当然,在政治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方面,它们之间也是有区别的,认识这种区别也是重要的。但是这种区别毕竟是由生产方式的区别所派生出来的,是由生产方式的本质所决定的。只有抓住生产方式的本质,才能抓住问题的实质和根本。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五句话,就是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来揭示社会主义的本质的:前面两句话讲的是生产力,中间两句话讲的是生产关系,最后一句话讲的是这种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最终结果。生产方式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讲生产方式的本质,当然不能不讲到生产力。有人说,所有社会在其上升时期都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怎么能说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呢?这是一种抽象谈论问题的方法,而不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事物的本质都是在具体的比较中显现的。当我们说所有社会在其上升时期都具有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本质时,是相对于被它所取代的那个社会制度而言的;同样地,当我们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时候,乃是相对于被社会主义所取代的资本主义制度而言的。难道社会主义在本质上不应当比资本主义更快、更好地发展生产力吗?不应当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吗?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它就没有资格取代资本主义。能否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是决定社会主义前途和命运的东西,决定社会主义是否能够存在和发展的问题。正是在这种意义上,邓小平同志说,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邓小平同志说,我们现在的社会主义还不够格,只有到下个世纪中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才能说我们真的搞了社会主义。所以,谈论问题一定要具体分析,不能抽象议论。如果抽象议论,邓小平同志讲的第三句话、第四句话也不能成立。因为原始社会也没有剥削、没有两极分化,你怎么说这两句话是社会主义本质呢?显然,邓小平同志不是在同原始社会比较,而是在同被社会主义所取代的资本主义比较,认为它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的。这里我附带说一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与坚持公有制、按劳分配是一致的。不能咬文嚼字,说五句话中没讲公有制、按劳分配,就说它们不是社会主义本质。消灭剥削,不就是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实行按劳分配吗?这里也有一个完整、准确理解的问题。其实邓小平同志在好几个地方都讲到社会主义原则要坚持公有制、按劳分配。要联系起来读,融会贯通,不能简单地从字面上去理解。
(二)只有用辩证法的观点去观察社会主义,才能正确地把握社会主义本质。首先要有联系的观点,把邓小平同志的五句话作为一个整体加以把握。单独讲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别的不讲,那就会认为公有化程度越高、越纯就越是符合社会主义本质,可是这种又高又纯的公有制在现阶段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这又怎么能说是符合社会主义本质呢?所以,离开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就不能正确理解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那就会把社会主义看作纯粹道义的概念,而不是科学的概念。其次,要有发展的观点。社会主义本质的实现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的不同阶段上,它的实现程度是有差别的。社会主义应当而且能够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但是在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历史的原因,做到这一点需要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现在只能在发展速度上比资本主义快,而不可能达到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水平。同样地,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消灭剥削,但这也是一个过程,我们已经消灭了剥削制度,这就在消灭剥削的道路上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但是,现在还不能完全消灭一切剥削现象。因为我们的生产力水平低,为了更好地完成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的任务,我们目前还需要有条件地利用某些资本主义经济因素,也就是说,还需要有条件地允许某些剥削现象的存在。这样做,有利于发展生产力,从而有利于最终消灭一切剥削现象。因为彻底消灭剥削是以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为基础的。从辩证法的发展观去理解社会主义本质,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它告诉我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要有一种强烈的紧迫感,另一方面又要从实际出发,不能急于求成。在调整生产关系上,一方面要坚持公有制,坚持消灭剥削这个大方向,另一方面在现阶段又不能盲目求纯。按照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我们的目标已经确立,而目标的实现是一个过程。我们要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进,最后充分地体现出社会主义的本质。这样,才能既防止右的错误,又防止“左”的错误。
(三)只有坚持以实践为基础去研究社会主义,才能不断丰富和发展我们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社会主义在实践中,人们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也在发展中。实践达到什么水平,我们的认识也就达到什么水平。这种认识是否正确,不能以现有的书本为根据,而应当以实践的检验为根据。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概括,就是根据实践的检验,舍弃了长期误认为社会主义本质而实际上并不属于社会主义本质的东西。例如计划和市场,都是发展经济的手段,并不具有社会制度的性质,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这就突破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断,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至于我们过去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许多误解,更需要根据实践检验的结果去加以修正。例如,认为坚持“一大二公”就是坚持社会主义,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就是走资本主义道路;坚持大体平均的分配方式就是坚持社会主义,拉开差距就是资本主义,如此等等。实践证明,这些都是不正确的。邓小平同志说:“社会主义制度并不等于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做法。”具体做法可能是正确的,符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也可能是错误的,违背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不能不加分析地把以往的做法都看成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必然要求。即使是正确的做法,符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做法,也不能看作是一成不变的东西,它们的真理性是有条件的,是随着时间、地点、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因而也不能把它们看作是属于社会主义本质的东西。我们应当以实践为基础,清理以往附加到社会主义名义下的本来不属于社会主义本质的东西,使我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逐步走向科学化。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不解放思想不行,甚至于包括什么叫社会主义这个问题也要解放思想”,“社会主义是一个很好的名词,但是如果搞不好,不能正确理解,不能采取正确的政策,那就体现不出社会主义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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