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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兵”降“恶魔”——雄县公安局侦破特大抢劫、杀人、焚尸案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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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6-13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大案要案写真

  “神兵”降“恶魔”
——雄县公安局侦破特大抢劫、杀人、焚尸案纪实
璋琐玉杰
1995年4月9日,河北省雄县公安局奋战45天,破获了1995年2月25日发生在津保公路雄县路段上、飞龙集团肉鸡公司加油站的特大抢劫、杀人、焚尸案,两名案犯均落入法网。
2月25日凌晨,冷风凄厉,寒气刺骨。5时48分,县公安局局长常小路接到飞龙集团肉鸡公司报案:“飞龙加油站营业厅着火,请速援救!”
十几分钟后,常小路和政委郭树茂,带领干警飞奔现场。只见烈火刚熄灭,窗门玻璃全被烧毁,屋内保险柜外壳烧毁,电视机、写字台和三屉桌已燃成灰。在营业室的西屋一张床上,躺着两具烧焦、碳化,无法辨认面目的尸体。经尸检和访问,得知是该加油站的青年职工王建华(男)、程双菊(女),法医鉴定死者是窒息死亡。经仔细勘查,发现一条导火索引爆痕迹,系机制鞭炮导火索。这是建国以来该县一起罕见的抢劫、杀人、焚尸案件。
公安局近两年多来,破大案,抓逃犯,战绩辉煌,全县人民有口皆碑。可“2·25”案现场破坏严重,现场可供破案的线索几乎没有,侦破难度极大。
2月26日,“飞龙”会议室。保定市公安局五处的同志、飞龙集团的领导和有关人员与专案组全体干警,共同剖析案情。根据加油站职工高占梅和死者夜间11点多交接班的时间推断,认为此案是两名以上男性青年所为,犯罪分子非常熟悉加油站情况,具有使用引爆的技能,按每根药捻燃烧70秒计算,引爆时间大约在30分钟以内,案犯方可脱离现场。当即,常小路局长果断确定主攻方向:“兵分三路,穿插进行”。刘云平副局长沿津保公路摸排经营鞭炮导火索的摊点;刑警大队长王铁成对现场附近生产鞭炮的乡村逐个摸排;赵广春副局长摸排被飞龙集团辞退、开除人员。
侦破此案唯一的线索,仅仅是一条引爆痕迹。专案组瞄准这一难点集中突破,他们逐村逐户逐人询问导火索的生产、销路和制作技术,对每个细枝末节都刨根追底。十几天的“南征北战”,收集到100多种导火索样品,每根标明生产单位、户主和经销地点,之后进行实地试验。
经过40多天的苦战,100多次沙里淘金般的试验,两根高碑店市兴隆庄和本县东河岗村所产的导火索全部与现场相吻。经查,蛮子营村生产鞭炮的高贺池家的导火索,是从东河岗村买的。
专案组在摸排飞龙集团就业、辞退、开除的156名青年职工时,获悉蛮子营村佟志井和邱建军曾在“飞龙”上班,因盗窃被开除。通过走访,得知其中佟志井和邱建军二人不务正业,嗜好赌博,与“飞龙”加油站两名受害人联系较多。在案发三天后,邱外出未归。专案组确认佟、邱二人是重大嫌疑对象。4月8日晚8时,刑警大队教导员杨洪柱带领两名干警,潜入蛮子营,将佟犯抓获,邱犯外逃。经50分钟的突审,佟犯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实和同案犯邱的下落。
4月9日晨5时,刘云平副局长带领6名干警,前往北京市朝阳区一建筑工地,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将邱建军抓获归案。
4月9日下午2时许,失魂落魄的邱建军承认了自己的作案始末,与佟的交待完全吻合。
佟志井22岁,邱建军21岁,是表叔侄关系,二人去年被飞龙集团肉鸡公司开除回家后,在村里打架斗殴,赌博滋事。
2月9日上午,二人密谋砸抢、杀人、焚尸“飞龙”加油站。25日夜11点半,他俩带上从佟志井大嫂高贺池家买来的60根导火索,带上围巾、斧头和宰羊刀,来到加油站东侧,正巧王建华出来给一辆汽车加油,他俩乘机溜进营业室。王进屋发现他俩,他俩谎称看麦苗巡逻路过,暂息片刻。十多分钟过去,王建华睡意已浓,与佟犯一起躺在床上,佟见王已睡熟,猛地用围巾将王活活勒死。佟、邱二人又来到程双菊住室将其唤醒,叫她到西屋(王的住室)。程刚踏进西屋门坎,佟趁她不备,用围巾将程的脖子套住勒死,而后将其放到王的床上,盖严被子,并分别捆在暖气管和床栏杆上。佟让邱撬开三屉桌,取出人民币现金3460元,他自己端来六盆汽油倒在王、程的被子上、柜桌上,将导火索放平引出屋外。点燃后,二人逃到200米以外的麦地坟头处,刚清点完抢劫的现金,只听到加油站方向一声巨响,一团火球冲出门窗,加油站营业室顿时成为一片火海……
4月9日下午4时,干警们在发案地附近的麦地里和佟犯的家中,获取了作案工具。至此,人赃物俱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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