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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真诚赢得信誉用信誉保证效益“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拉开帷幕中宣部内贸部组织30家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发出倡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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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2-21
第4版(要闻)
专栏:

  以真诚赢得信誉用信誉保证效益
“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拉开帷幕
中宣部内贸部组织30家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发出倡议
本报综合新华社12月20日消息:中央宣传部、国内贸易部组织开展的“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已开始启动。北京市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等30家大型商业零售企业今天就此发出倡议,期望全国商业(服务)企业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参加“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倡议如下:全国商业(服务)企业:
中央宣传部、国内贸易部组织开展的“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是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打假工作会议有关部署的一项重大举措。这个活动,从不卖假货这个最基本的、也是群众反映非常强烈的问题入手,加强商业职业道德建设,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规范流通秩序,净化行业风气,树立商业(服务)企业的良好形象,带动社会风气不断好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使这个活动开展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取得更大效果,我们30家大型商业零售企业热切地期望全国商业(服务)企业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参加“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我们的口号是:“以真诚赢得信誉,用信誉保证效益”。为此,我们倡议:
1.商业(服务)企业的领导和广大职工,要以高度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对待“打假扫劣”工作,充分认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严重危害,自觉坚持“诚信、公平、情义、服务”的职业道德标准,坚决与干扰商品流通市场秩序,损害广大消费者利益的制假售假行为作斗争。
2.认真执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卫生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建立和完善商品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保证体系。坚持做到售前把好采购关,售中把好仓库保管和柜台上货关,售后把好商品质量措施保证关。实行商品质量先行负责制,建立消费者权益基金,先行赔付消费者损失,使顾客购物无风险。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保证投诉完结率达到百分之一百。
3.重视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鼓励职工刻苦钻研,掌握精湛的业务技能,做到干什么、学什么、会什么,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减少由于业务素质不高、辨别不出真伪而使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的情况。
4.加强对联营柜台的登记、考核、整顿和管理,对商品质量差、经营作风不好的联营柜台一律予以清退。
5.实行营业员、服务人员挂牌上岗,设立评议台、意见箱,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建立商品质量捉假有奖制度,对举报者予以奖励,对直接责任者和有关领导进行处罚,做到打假不护短、不手软。
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促进流通市场繁荣,是所有商业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决心动员全体职工从我做起,从本单位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严格要求,互促互比,争做先进,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为逐步建立行之有效的防止假冒伪劣商品运作机制,保证商品流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北京市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西单商场集团
北京西单购物中心
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华联商厦
天津百货大楼
上海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新亚集团
上海豫园旅游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南方大厦
广州友谊公司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国际贸易中心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
大连天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第一百货商店
哈尔滨秋林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华鑫集团
太原五一百货大楼
内蒙古民族商场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解放路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百货大楼
济南人民商场
郑州亚细亚商场
武汉商场
长沙友谊(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人民商场
西安民生百货大楼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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