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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调整录像带和部分中型客车进口关税税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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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6-13
第4版(要闻)
专栏:

  我国调整录像带和部分中型客车进口关税税率
新华社北京6月12日电(记者焦然)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国家决定调整录像带、10至29座中型客车的关税税率。
具体调整的税目、税号和税率如下:(一)供录制其他信息用的未录制录像带(税号85231330)现行进口优惠税率为85%,普通税率为130%,调整后的优惠税率为50%,普通税率为130%;(二)已录制其他信息用的录像带,包括供复制用的母带(税号85242390)现行进口优惠税率为100%,普通税率为130%,调整后的优惠税率为50%,普通税率为130%;(三)装有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柴油或半柴油发动机)的10至29座客运机动车辆(税号87021090)现行进口优惠税率为180%,普通税率为230%,调整后的优惠税率为100%,普通税率为230%;(四)其他10至29座客运机动车辆(税号87029090)现行进口优惠税率为180%,普通税率为230%,调整后的优惠税率为100%,普通税率为230%。
调整后的税率将于1995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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