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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流通环节不等于取消流通环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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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2-21
第10版(经济专页)
专栏:

  减少流通环节不等于取消流通环节
姚定泉
近一个时期以来,我国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据我们从基层供销社了解的情况来看,目前人们对发展与改革供销合作社仍存在着某些疑虑和担忧。例如,有些人认为,发展市场经济要求减少流通环节,实行产销见面,但供销合作社作为农村商品经济的中间环节,横隔在农民的产销之间,这是否有利于减少流通环节、实行产销见面?
其实,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一切生产要素都要经过市场实行优化配置,而现代市场经济与简单商品经济以及自然经济的一个根本区别就是,随着生产的社会化,商品的流通也必须是社会化的。因此,它不同于简单商品经济的物物交换,也更不同于自然经济的那种“养牛为了耕田、养猪为了过年”的封闭经济。换句话说,现代市场经济是一种社会化大生产与社会化大流通必须同时并存、同步发展的经济。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已经进入一个崭新的时期。为了适应农村和农业经济迅猛发展的需要,发展和完善农村社会化的商品流通组织和服务体系已成为当务之急。供销合作社正是一种可以担此重任的农村流通经济组织和社会服务组织。发展我国农村的市场经济,尽量减少流通环节和流通费用当然是必要的,这也是市场经济所必须遵守的一个共同规律。但是,减少流通环节决不是不要流通环节;产销见面也决不等于只能实行物物交换,或者是由一家一户的农民(生产者)去各自向消费者直接推销自己的产品。相反,把农民当前这种单家独户分散的个别交换活动由供销合作社统一起来,这才是真正减少农村商品流通环节的一项有效办法,发展供销社这个社会化的流通环节才能真正减少流通环节。
考察我国供销合作社统一组织农村商品流通问题,我们至少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大力发展供销社可以节省农产品的流通时间,保证农业再生产资金能够及时归流。因为农民可以把自己生产的农产品大批地卖给供销社,这和他自己经营商品销售相比,会使出卖商品的时间大大缩短;第二,大力发展供销社可以减少农民的生产经营风险。由于供销社是专门从事农产品买卖的经济组织,和单个的农户相比,供销社更加熟悉市场情况,熟悉消费者的需要,懂得各种复杂的销售条件并拥有各种先进的销售手段,因此由供销社统一组织农产品的流通,比各个农户自己销售产品风险要小得多。同时,由于供销社为农民承担了流通风险,可以为农民节省大量的再生产准备金;第三,大力发展供销社可以为农民节约流通和交易费用。在流通领域,也是存在规模经济效益的。假如农民需要的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都由农民自己到生产厂家去购买,生产的产品也都由自己去推销,那么其流通费用和公关交易费用将是惊人的,这对整个社会来说也是一种资源的浪费。相反,如果由供销社统一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的供销活动,那么由于规模经济效益的作用,就能为农民节约大量的流通费用与交易费用。
(作者为湖南省供销社主任、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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