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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浪费国家运输力的现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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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11-12
第2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

纠正浪费国家运输力的现象
八月二十九日“读者来信摘要”栏刊登了读者批评某些部门不合理使用国家运输力量的来信。现将各有关单位的答复信摘要发表于后:
中央重工业部建筑材料工业管理局第二水泥厂监察室来信:读者的批评是正确的。我厂把四十车水泥在铁路上作短距离和绕道的不合理运输,主要原因是我们缺乏整体观念,单纯迁就货主提出的要求。我们在与本溪钢铁公司签订第二季度水泥购销合同时,货主为了提货方便,要我们把货物运送到本溪南站。而我们怕不答应货主的要求会影响合同的签订,就同意将购销合同改为代运合同,却没有考虑到近距离运输会造成铁路运输力的浪费。这显然是错误的。为了改进运输工作,我厂决定今后不再与货主签订近距离的代运合同,并已通知本溪钢铁公司,本溪矿务局,自九月份起自行提运货物。
哈尔滨铁路管理局工程处桥梁工程第一大队(原批评信中写作桥梁第一工程队)来信:我们根据读者批评,召开了一次检讨会。会上,材料发送员杨秀峰同志检讨了过去只是考虑如何把现场需要的材料迅速运送到工地,对国家运输力量的浪费却不加以重视,因而发生把少量货物占用整车装载的情况。我队领导上也存在着本位主义思想,不照顾国家的整体利益。我们除向大连北站表示歉意外,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浪费国家运输力量的情形。
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哈尔滨木材厂来信:读者吴景新对我厂乱提托运计划提出的批评是正确的。由于我厂出差员彭奎林在负责发送木材的工作中不重视铁路上五日托运计划的执行,以致打乱了整个铁路的运输计划。个别职工甚至还存在“多提计划没啥,完不成也不要罚款”的错误思想。这说明我们对现场人员的工作检查和思想教育是不够的,对铁路的计划运输制度是不够重视的。我们一定接受教训,加强对所属工作人员的教育,进一步改进工作,以保证国家运输计划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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