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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杀种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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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6-22
第10版(文化广角)
专栏:茶楼

  活杀种种
刘世俊
漫步上海街头,常会在一些餐馆的玻璃窗上,看到用鲜丽的彩色美术字写着“天天空运生猛海鲜活杀现卖”之类的字样。中小餐馆的墙上、门板上,写着“活杀三黄鸡”的可就更多了。“活杀”已成为市面上招徕顾客的时髦广告语。
吃鸡、吃鱼、吃虾、吃甲鱼……当然喜欢吃新鲜的。而能证明新鲜的就是“活杀”。之所以要特别强调活杀,是有其历史原因的,几十年来,中国人吃的是死鱼、死虾、陈鸡,在凭票吃鱼肉限量供应的年月是不能挑选的。在鱼肉敞开供应的今天,顾客终于有权挑挑拣拣了。要求吃新鲜,人心所向,于是饭店餐厅便以“活杀”相号召。其实,这种生意经早已有之。在河南馆子吃饭,点酸熘鱼时,大师傅抓着鱼尾乱甩的鱼让顾客验明“活身”,然后往地上一摔,再拎回厨房炮制。这样的表演,比光写“活杀”又进了一层。这表现了一种微妙的心理。一是店家的生意经,二是顾客怕被骗的疑虑得以消除,三是满足了顾客欣赏活杀的血淋淋场面。“活杀”二字所昭示的,正是买卖双方的这种带有血腥味的怕被诓骗与消除被诓骗疑虑的微妙心理,其中还有人类茹毛饮血的遥远返照。
但是,喜欢吃生鱼片的日本人的料理店,却不在店里店外写“活杀”之类的广告语。香港是美食天堂,可大街小巷,大大小小的餐馆小吃店,也未看到“活杀”等字样,海鲜河货要求新鲜,已经是不言而喻,无须说的。新加坡是禁止餐厅烹饪出售中国佳肴“炸活鱼”的,“炸活鱼”端上桌来头仍在动、尾仍在甩,中国的美食家们很欣赏,朵颐大快。而新加坡人却感到于心不忍,难以下筷,于是有了禁令。禁令,也表现了一种心态,一种素养。
其实饮食文化中,除讲究色、香、味外,可讲究的还很多很多。而有许多却是不讲究而永存心中的。比如说,亲情。在遥远的孩提时代,我还是小萝卜头一个,父亲温暖的大手牵着我的小手去状元楼吃生鱼片。父亲把生鱼片、调料夹进我的碟子里,微笑着说,吃吃看。我吃了。好吃么?我皱着眉头。父亲摸摸我的头,又笑了。这是我记忆中最温馨的一顿晚饭。记着的是父亲的舐犊情深的目光。在我的记忆中,状元楼里,没有“活杀”的表演和红红绿绿的彩字。
我喜欢旅游,尤其喜欢到尚未开发的游人罕到的灵山秀水。有一年的仲春,我和她游浙江之楠溪江,泛竹排从狮子岩沿溪而下,蓝色的清溪,溪水中的彩色卵石,河滩中的竹丛,村外野桥,令人沉醉。当丽日中天时,船老大收起撑竿,把竹排钉在江边。当我们在沙岸、竹丛、野花中兜了一圈回到竹排时,船老大已做好了午餐:一鲜笋炖肉,一马兰头拌豆腐干丁,中间是一大钵用酸菜烧的鱼汤。船老大不无自豪地说,刚钓上来的草青,有一斤重呢!我和她慢慢扒着碗中白饭,喝着钵中鱼汤,看淡灰色的远山云聚烟散,细嚼笋片、马兰头,看船边不怕人的小鱼在水草里悠游,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上几句。这是我吃过的最美的午餐,迄今犹念念于心。彼时,我们的脑子里都没有“活杀”的踪影,有的是美味、亲情与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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