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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贷款岂可“农转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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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6-23
第2版(经济)
专栏:来信

  农业贷款岂可“农转非”
编辑同志:
近日,笔者在农村调查春耕贷款使用情况时发现,一方面是不少农户反映今年农业成本普遍提高,生产资金明显不足,迫切要求银行多给些贷款;另一方面是一些农户竟把借到手的农业生产贷款“农转非”,且并非个别现象,值得引起重视。
据我区院桥镇农村信用社调查,今年以来该社已发放短期农户贷款100余万元,除了规模养殖业贷款40余万元外,其余都是各项经商性贷款,竟没有用于粮食生产的贷款。凎湖信用分社今年以来对340户农户发放农业贷款60万元,在帐户上填明购买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贷款的农户只有70户,金额累计仅6万元,只占10%。这为数极少的农业贷款使用情况又是怎样呢?以凎洋村为例,该村有18户农户借生产资料贷款1.23万元,其中有的借千余元,有的借150元。这些借款户几乎没有买过春耕物资,竟把贷款移作经商资本了。别的村也有类似情况,不少借款农户携带借款出门赚钱去了。
  江省黄岩市黄岩区戴荷友陈法明
                
    专款须专用(编后小议)
 农业贷款本姓“农”,它是作为专项资金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特别是粮棉生产的。如今却有人把它“农转非”,名义上用于农业,实际上却拿去跑买卖、办工厂了。看来,在发放农业贷款时也得开展打假活动,以便保证专款专用。
我国的农业贷款本来就不多,如果动不动来个“农转非”,势必人为地加剧信贷资金的紧张,严重影响农业的投入。一些地方的农民换粮种、买化肥、添农机……常常感到捉襟见肘,并非他们手中没有贷款,而是把贷款移作它用了。这里,银行信贷部门应带头打假,切实把好关;贷款时要严格地履行审批手续,贷款发放后要追踪使用情况,对弄虚作假者给予严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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