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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整顿测绘市场《测绘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七月一日起实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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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6-23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我国整顿测绘市场
《测绘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七月一日起实施
本报北京六月二十二日讯记者贾西平报道:我国测绘市场一度纷乱的现象可望结束,逐步走上健康有序的发展道路。国家测绘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今天在此间公布了《测绘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及《测绘合同示范文本》,这两个行业管理规章将于七月一日起实施。
两局负责人在记者招待会上说,此举旨在加强测绘市场的行业管理,法律依据是业已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今后凡是进入测绘市场的测绘单位,在办理法人登记或经营登记之前,必须经测绘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测绘资格审查并取得《测绘资格证书》,否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概不予办理企业或营业登记,并不准进入测绘市场。非法复制、转让或者转借测绘成果,侵犯测绘成果著作权的,由著作权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据了解,由于我国的测绘单位分别隶属于二十多个中央部门和各地方政府部门,行业构成分散、复杂,在测绘产品进入市场之后,因缺乏必要的市场监督管理,故存在许多问题。比较普遍的是“压价”现象,实收费用往往只是应收费标准的百分之六十左右,有的甚至只有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已低于直接人工成本,根本不能保证测绘成果质量,造成国家资产严重流失;有的地方以行政手段垄断测绘任务,限制甚至用行政手段抵制其他测绘单位进入本地区;有的单位无证无照进行测绘或超越测绘许可证规定的业务范围。这些做法导致一些测绘产品粗制滥造,差、错、漏现象普遍存在,变相盗版印制地图,大面积的工程建设用图全部是不合格产品等,严重损害了用户的利益,也损害了测绘行业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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