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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颁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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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2-22
第4版(要闻)
专栏:

  人事部颁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
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为了客观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人事部日前颁布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共6章29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原则、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方法、考核程序、考核结果使用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考核暂行规定要求,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德、能、勤、绩4个方面进行,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考核结果与对工作人员的奖惩、职务聘任、升降、工资晋升等紧密挂钩。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制度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对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水平,促进工作人员高效优质工作,将会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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