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2阅读
  • 0回复

长沙严惩重大贩毒分子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6-26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长沙严惩重大贩毒分子
本报长沙电记者吴兴华报道: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22日判处陈科明等5名重大贩毒分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贩卖毒品犯陈科明,从1991年7月至1992年2月,单独或为主伙同他人到广州购买海洛因13次,委托贩运毒品犯易志杰等到广州购买海洛因3次,共计购买海洛因1265克,除自己吸食外,贩卖给18名吸毒人员634.8克;易志杰到广州购买海洛因70克,除自己吸食外,贩卖给吸毒人员29.6克,易志杰还为陈科明等运输海洛因1次,计125克,参与为陈科明等运输海洛因1次,计115克。
贩卖毒品犯马延福、徐得胜、梁金龙纠合在一起贩卖毒品,其中马延福单独或为主纠合他人贩卖海洛因201.1克,徐得胜单独或为主纠合他人贩卖海洛因602.5克,梁金龙贩卖海洛因583克。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