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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违法批地用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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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6-25
第1版(要闻)
专栏:

  制止违法批地用地
本报评论员
今天是全国土地日。自1991年设定这个纪念日起,历经了5个春秋,土地日从陌生到熟悉,已经深入亿万人心,成为全社会深切关注的一个重要纪念日。
今年的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土地与法制”。这个重要的主题,说明了土地与法制这两者之间的密切联系,向人们提出了如何加强法制建设,依法强化土地管理的重大课题。回顾我国近十几年的历史,不难发现,我国土地使用制度与土地管理体制的改革,一直是和土地法制建设同步进行的。近几年来,《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制定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8个行政法规和一系列法规性文件相继出台,加上国家土地管理局等制定的法规和规章,业已形成了一个与现阶段国民经济建设的土地管理工作相适应的土地法律体系框架。这些法律、法规对狠刹乱占滥用土地歪风,理顺土地管理秩序,产生了明显的作用。
法律是土地的保护神,而土地正在呼唤着法律。我国人多地少,耕地资源不足,而且人口不断增加,耕地却在大量减少,人地矛盾日益尖锐。问题是,当土地资源的危机向我们迫近时,有些同志却麻木不仁,无动于衷,批地用地依然大手大脚,毫不顾惜。近年来,乱占滥用耕地势头时有出现,违法用地的现象还很严重。究其原因,重要的一条就是法制的作用还没有完全到位。为了切实贯彻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必须在深化改革的同时,把土地法制建设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土地当它从非市场化走向市场的时候,尤其要靠法律以强制性的力量来规范,通过严格的管理,使之活而不乱,运作有序。在致力于土地市场建设的同时,致力于土地法制建设,这应当是并行不悖的两项任务。只有两手一齐用力,抓住这两种建设,才能促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健康地发展。
土地法制建设,应当包括立法、执法、守法三个方面。当前我们面临的主要任务,也是这三个方面。首先,还要加快立法步伐,使土地法制体系日臻完善。当前更为紧迫的,是切实解决有法不依和执法难的问题。有了法律,不等于就是法制。现代意义上的法制,最基本的一点就是依法办事。现在土地法律已经不少了,但是违法批地、违法用地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有法不依的情况还大量存在。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的某些领导,法制观念淡漠,不能依法治地,土地方面的行政违法事件屡禁不止。应当指出,行政违法行为比其他社会主体的违法行为危害更大,影响更坏,纠正更难。唯其如此,更应当引起高度重视。我们一定要明确,越权批地、擅自下放土地使用权、低价出让土地和违法用地等,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为法律所不容。对于那些至今还对违法批地用地不以为然的领导干部,我们必须大喝一声:“赶快回到依法办事的轨道上来!”对于违法批地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追究责任,给予应有的法纪处分,再也不能姑息了。为了改变目前执法难的问题,必须提高土地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监督的职能。只有强化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手段,才能对违法批地行为形成有力的约束。
为了让法制在土地上扎根,必须使土地法制意识在全社会扎根。因此,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土地的国情国策国法,造成全社会学法、懂法、执法、守法,依法管好用好土地的风气。只有这样,人人遵守法律,人人监督执法,我国的土地管理才能完全走上法制轨道。
让法制在我们广阔的土地上深深扎根,让我们的土地上遍开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绚丽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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