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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于职守不辱使命——大连市公安局从严治警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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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6-27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忠于职守不辱使命
——大连市公安局从严治警纪实
苗红亮李维国
这是两起性质不同,效果截然相反的事件,在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干警中引起了强烈的震动。
今年元月31日,正是大年初一,在渤海饭店交通岗执勤的年轻民警顾成伟在审查一辆可疑“拉达”轿车时,司机突然启动车逃跑,站在车门边的顾成伟见状一把抓住刮雨器爬到引擎盖上……
司机终于被顾成伟及路经这里的群众制服。经中山区青泥洼桥派出所干警突审,此司机是一名外地流窜到大连市的劫车杀人案犯。
顾成伟忠于职守、勇擒歹徒,广大公安干警为有这样的好战友而感到自豪。
然而,时隔不久发生的另一件事却给公安机关的形象罩上了一层阴影。今年2月2日,老虎滩石槽海边发现了一具浮尸,中山区公安分局老虎滩派出所接到报告后,赶到现场查看,因尸体在距岸边约150米远的一礁石夹缝中,便认定应由当地边防派出所管,当即打电话告知边防派出所。当这个所的领导带人赶到现场时,发现海水已落潮,认为应由老虎滩公安派出所管。就这样,潮起潮落,浮尸竟在海上漂荡了18天……
两件事反映了两种对工作、对职责的不同态度:一种表现出的是忠于职守、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的使命感;另一种则是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对工作漠不关心。
在市公安局党组会上,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白玉祥说:“浮尸没有得到及时处理,到底是区域划分问题,还是责任心问题?人民警察不管何时何地,都应以极端对人民负责的精神进行工作,任何一点推诿扯皮都是失职的行为。”王金亭副局长说:“我们公安机关绝不允许官僚主义、不负责任的作风存在,我们的队伍更不能让失职行为存在。”
以处理浮尸事件为契机,大连市公安局开始了从严治警的行动。市公安局党组提出:今年是队伍管理年,要强化队伍管理,提高干警的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树立干警的良好形象,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公安队伍。
强化公安队伍管理,大连市公安局首先从制度上加以保证。他们及时制定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实施细则》,要求公安机关各级领导要熟悉条文、模范遵守,不管谁违反了《细则》,都必须严肃查处。此外,还制定了《大连市公安机关内部办案工作执法监督办法》、《大连市公安机关实行错案追究制度的暂行规定》。这样使公安队伍管理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针对干警违法违纪现象,大连市公安局成立了督察机构,选拔一批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干部担任督察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督察;发现一件干警违法违纪事件,便处理解决一件,从实践中进一步规范干警的行为。为了能够让群众监督警察的日常工作,他们通过新闻媒介向市民公布了监督热线电话。
制度有了,监督机构也有了,可对那些违法违纪的干警如何处理呢?局长白玉祥“挥泪斩马谡”——每一位民警都如自己的兄弟一般,出生入死奋斗在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第一线;今天,他们有了错误,他这个局长心里同样不是滋味,可感情终不能代替原则,公安部门没有个“严”字怎么了得?14名违纪干警相继受到了辞退、免职、行政记过等不同处理。
随着从严治警工作的层层深入,全市公安干警以全新的敬业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投入了紧张的工作。据统计,自市局开展从严治警以来,全局干警共为群众办好事实事2.5万余件,收到锦旗(镜匾)317面、表扬信984封,在刑侦工作中破获各种刑事案件302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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