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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傻商”叫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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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6-28
第10版(经济生活)
专栏:经济茶座

  为“傻商”叫好
石玉
无商不奸,无商不诈。这似乎是许多人对商人的看法。
关于阴间的传说中,地狱专门设了刑罚,惩罚“缺斤短两”的恶商人,把他们倒背双手吊在空中,用皮鞭抽打,以解人间之恨。这其实是告诫阳间,经商不可偷奸取巧,否则,死后阴间都不会宽恕。
笔者也遇上过“奸”商,每每气愤一番。但也发现,世间经商者并非都奸。说无商不奸难免有冤屈者。
一次买菜,付钱就走,回家才知忘了拿菜。第二天又去买,付钱正要走,发现埋头操秤的小贩,正在对我仔细端详:“大姐,昨天您是不是在我这儿买菜没有拿?”我轻轻点头。小贩喜出望外:“哎呀,您怎么不提这事呢?”
“一两元钱的事您大概早忘了!”我淡淡地说。小贩似有歉意:“怎么能忘!昨天我急坏了,您回家怎么做饭呢?要是知道住处,我就让孩子把菜送到您家去了!”他高低要补上昨天的菜。真挚之情使我感动。
也许是我运气好,不久又遇上一位“傻商”。坐“面的”外出,问司机生意如何。小伙子说赚钱不易,接着讲起他的一次经历。
原来,有位病人招手,要去河北固安县城。小伙子没有拒载,想到拉的是病人,一口价答应只收100元。显然从京城至固安不止这个价钱。
谁知,路上因病人危急他超越拖拉机,被检查人员不容分说罚款250元。小伙子拿着收据回家交帐,对不识字的老母谎称是新版人民币。后来老母从别人口里得知真情,不但未责备儿子,还说他办了好事。
这位司机白跑了一趟固安,还倒贴150元。心里虽不愉快,却并没怨天尤人,只说:“谁让我遇上的是病人呢,救人要紧。”小“傻商”令我钦佩。像这样不奸的商人,在我们周围何止几个!
经商就要赚钱。我们不能要求商人做赔钱生意,而消费者又必须沾光。但是,经商也是服务,服务二字的内涵就不仅仅是赚钱,还包括为了集体或别人的利益而工作,使别人得到应有的方便。这就是商德。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赚钱,是坚持了起码的商德;如果赚钱与别人利益发生冲突,赚钱服从他人利益,就是良好的商业道德。
维护他人利益的“傻”,其实是精。真正会赚钱、能赚大钱的商人都视商德为信誉资本。因为信誉资本可以变成货币资本。
商人不全是奸商,社会更需要“傻商”。舆论在揭露批评坑害消费者的奸商的同时,有必要多为“傻商”叫好,传播他们的经商道德,以扬善抑恶,给奸商树面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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