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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作出决定追授孔繁森“模范共产党员、优秀领导干部”称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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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6-29
第4版(要闻)
专栏:

  中共中央组织部作出决定
追授孔繁森“模范共产党员、优秀领导干部”称号
新华社北京六月二十八日电中共中央组织部今天作出关于追授孔繁森同志“模范共产党员、优秀领导干部”称号的决定。
决定说,孔繁森同志是山东省聊城市人,生于一九四四年七月,一九六一年八月参加工作,一九六六年九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任中共西藏阿里地委书记。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在赴新疆考察途中,不幸以身殉职。
决定指出,孔繁森同志十七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部队期间,他以雷锋同志为榜样,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自觉改造世界观,表现突出,多次受到表彰和奖励。入党以后,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他担任领导工作以来,认真实践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努力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响应党的号召,两次进藏工作,历时十载,为西藏的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呕心沥血,忘我工作,艰苦奋斗,政绩卓著,深受各族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一九九四年九月国务院授予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一九九五年四月国务院授予他“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孔繁森同志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党和人民的事业,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员的优秀品质,不愧为新时期领导干部的楷模。
决定要求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响应江泽民同志发出的“向孔繁森同志学习”的号召,学习他热爱人民、无私奉献的高贵品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廉洁自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合格的共产党员、人民的好公仆。学习孔繁森,要持之以恒,贵在行动,重在实效。要把孔繁森的精神与事迹作为思想上、工作上的一面镜子、一把尺子,经常照一照、量一量,扬长补短,不断进步。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努力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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