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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人才”的善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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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6-29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新语丝

  “尊重人才”的善举
张汝范
《人民日报》最近报道了陕西改善“两院”院士工作条件,制定了三项具体措施,即:每年由省里拨给在陕“两院”院士每人3万元,作为工作经费补助,经费开支由本人支配;“两院”院士享受副省级干部医疗保健待遇;由省外事办公室为“两院”院士办理两份公务出国护照,以便院士出国、出境进行科技交流活动。
“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对知识如何尊重,对人才如何尊重,不仅要讲,更要多做些实事。
这13名院士的工作单位,有的并不属于陕西省管辖。院士们为国家所作的贡献,有的也不全在陕西开花结果。院士们享受副省级干部医疗保健待遇,也不是中央统一规定。拨给3万元经费由院士自我支配,更无先例可循。由此可见,只要有利于民族振兴、国家富强,真正“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各地根据自己的条件制定一些具体措施改善知识分子待遇,是完全可行的。想一想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知识越多越反动”的年代,这些举措也没有人敢提,更谈不上实现。今天所以能够提出来,正是认真落实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有关方针政策的结果。
到目前为止,我国有少数地区和部门对“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还是讲得多,具体行动少,与陕西及其他一些做得好的地方形成明显的反差。是不是陕西等地的条件最好?并不是。一些地区、单位是否办不到?也不是。关键在于对“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认识。“非不能也,实不为也。”
陕西的做法,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善举,让人耳目一新,备感振奋。希望为科技人才办实事的做法能在全国遍地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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