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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作乾坤窃禄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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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2-04
第12版(副刊)
专栏:漫谈

  “怕作乾坤窃禄人”
赵化南
有一种说法似是而非,就是当官只要不贪污受贿,就犯不了法;只要不把公家和他人的钱财装进自己腰包,就无可指责。有人甚至以此聊以自慰,夸耀于人。
一大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参加工作以来,忙忙碌碌,受到公司上上下下的交口称赞。但是,他却是个辛辛苦苦的“糊涂官”。他的部属利用他的“糊涂”,在短短的三年时间里,主管复印机时制造假发票,涂改发票金额,贪污公款累计达七十五万余元。请听犯罪者自供:“买回来东西,开回来发票,领导既不验收,也不看内容,就签上‘准予报销’,而且让在哪儿签,就在哪儿签。这些年我贪污的绝大部分钱,都是由主管领导签字的。正是他的稀里糊涂,给我提供了绝好的机会,也助长了我无法遏制的贪欲。”
罪犯带着深深的罪恶和悔恨踏上了黄泉路,那位“糊涂官”也因玩忽职守而受到法律的制裁。国家工作人员对于所担负的工作采取不负责任、马虎草率的态度,造成重大的责任事故,给公共财产甚至人的生命带来严重的损害,就构成玩忽职守罪。
人们常说“当官理事”,就因为当“官”有一定的责任。官越大,责任越大,担子越重。既当了“官”,就要负起责任,“在其位而谋其政”,就要克尽厥职,绝不能尸位素餐。尤其是我们的“官”,以为人民服务为唯一宗旨,职位,意味着一种责任,更意味着使命。唐代诗人杜荀鹤在《自叙》诗中云:“宁为宇宙闲吟客,怕作乾坤窃禄人。”窃禄人,就是指不称职的官吏,白拿国家俸禄,如同窃贼一样。但愿我们的干部多一些人有这种警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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