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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认为修改刑事诉讼法很有必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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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2-23
第2版(要闻)
专栏:

  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认为
修改刑事诉讼法很有必要
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刘思扬)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引起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热烈议论。尽管对某些条款的修改有不同看法,但多数委员都认为,刑事诉讼法关系亿万群众的切身利益,它的补充修改非常必要,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有重要意义。
已实施16年的刑事诉讼法,是一项基本法。尽管它的专业性很强,但在执行中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总结了这些经验,吸收了国外刑事诉讼制度的成功作法,并考虑到当前打击犯罪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体现了加强打击犯罪力度和依法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的客观要求,使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更加完善。对修正案草案提前律师参加刑事诉讼时间以及保障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确立公安、检察、法院等机构职责的规定,多名委员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这有利于健全监督机制,有利于惩治犯罪和更有效地保护人民。
审议中,一些委员对修正案草案部分条款提出了修改补充意见。有的委员提出,修正案草案保留检察机关可以对被诉人免予起诉的制度是不妥的。检察机关在审判机关未作出是否有罪的判定之前,就免予起诉,实际上是代替了审判机关的权力,剥夺了被诉人的无罪辩护权和上诉权。他们建议取消这一规定。
有的委员还建议修正案草案对拘留期限、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给予明确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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