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9阅读
  • 0回复

规范农资市场遏制坑农现象——来自安徽六县、市农资市场的调查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7-03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规范农资市场遏制坑农现象
——来自安徽六县、市农资市场的调查
三月中旬,我们对凤台、阜阳、太和、界首、宿州、固镇等六个县、市农资市场供应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化肥、农药、种子市场管理虽然得到加强,但仍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农资经营渠道混乱,无证无照经营现象严重。在阜阳市我们调查了城内二十家经营点,有营业执照的只有十二家。这些经营点经营四十多个品种的农药、种子,其中有农药登记证的不到百分之四十,种子近百分之九十无植物检疫证。去年,该市袁寨镇的一些无证无照个体户以每吨一百九十五元的价格从肥东县桥头集购进劣质磷肥,冒充铜陵磷肥,一吨卖四百多元。宿州市城区经营种子的有八十多户,胜利路一条街就有三十多户,但有证照的仅占三分之一。
被调查的六县、市都有不少无证照经营农资的个体户,其中有的是当地乡、村干部的家属、亲朋,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对他们的不法行为往往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界首市戴集镇无证照农资经营户曾多达几十户,工商行政管理、供销等部门联合查处时,当地有的领导同志竟说农资经营也可搞“小特区”,放任无证照经营农资。
农资价格涨幅过高,国家调控价格难以落实。在一些地方,去年碳铵零售价每吨四百多元,今年涨到五百五十元以上;尿素去年零售价每吨一千三百元左右,今年升到二千元以上。涡阳、安庆产尿素每吨的调进价达一千八九百元,大大高于国家调控价。农药“乐果”、“甲铵磷”进价也从每吨一万五千元、一万三千元分别上升到一万七千元、一万五千元。
假冒伪劣农资泛滥,坑农害农现象时有发生。阜阳市技术监督局抽查化肥一百二十批次,不合格率达百分之三十三;抽查农药三十四批次,不合格率达百分之二十九;抽查种子、成品油、农机、农膜八十批次,不合格率为百分之十九。高效敌杀死的标准含量应为百分之二十点五,但阜阳市农资公司第八门市部卖的这种农药,有效含量仅为百分之零点五,该市老庙乡一个体户私制劣质磷肥,含磷量不到百分之八。去年,太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获假劣尿素三十吨、磷肥二百二十吨、农药四百零九箱、小麦种十八吨。一乡镇企业搞的三百多吨机油,经省技术监督局鉴定,竟是甲烷,农民使用后,有十三辆拖拉机报废。凤台县淮河化工厂生产、分装的磷酸二氢钾助长剂,实际含量只有百分之二十七,而国家规定含量为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八十。另外涉农部门也存在坑农现象。本来为农村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是涉农部门的职责。然而在小集体和个人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有些涉农部门也干坑农害农勾当。如阜阳市闸东丰乐种子公司经营劣质玉米种子二万公斤,给农民造成直接损失四十多万元;阜阳地区农经委实业公司致远生资经营处经营劣质农药,宿县地区农业局科技管理站咨询服务部经营劣质西瓜种,宿州市永安供销社经营国家禁用的“杀虫脒”农药,凤台县东风湖农场生产劣质磷肥,固镇县城关供销社销售劣质化肥等等,都给农民造成了很大损失。
对违法违章经营农资行为查处不力,执法不严。有些地方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碍于情面和错综复杂的关系,对无证无照经营农资的个体户听之任之,不予取缔;有些农资市场监督检查部门,工作停留在城区,深入农村检查整顿不够;对违法者大都罚款了事,不提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致使一些违法之徒逍遥法外。
保证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坚决打击各种坑农害农行为,是确保农业丰收的前提。因此,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管好供应、质量、价格,理顺流通渠道。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陆德生吴斌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