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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增多有关部门应有措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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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7-06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工会之声

  劳动争议案件增多
有关部门应有措施
编辑同志:
《劳动法》自今年元月1日实施以来,南阳市劳动关系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态势。劳动争议案件大幅度增加,到目前为止,仅市直仲裁机构立案就达18起,是去年同期的两倍多。劳动争议案件的大量增加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
一是通过普法教育,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已懂得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由于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改革的深化,部分企业仍存在着规章制度不健全、企业的厂长(经理)滥用职权的现象。如不按规定克扣、拖欠工资,强迫职工交风险金、乱集资等等。三是执法者不学法,学法者不执法。如各厂举办的《劳动法》学习班,职工参加的多,管理干部和厂长参加的少,领导干部不能依法行事。四是基层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使许多能够通过基层调解组织解决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矛盾激化上升为劳动争议案。有些是由于基层调解人员素质偏低,使当事人对调解组织有一种不信任感,造成案件进入仲裁程序。
有关人士分析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争议案件将会越来越多,必须尽快采取措施,适应形势的发展。这就要求我们首先做好《劳动法》及配套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提高全民的守法自觉性,尤其是对领导干部和企业的厂长(经理)进行培训;其次要加强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能在基层解决的,力争在基层解决;还要进一步加强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建设,提高办案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保证劳动争议案件及时、准确、公正的处理。
(河南省南阳市总工会胡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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