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阅读
  • 0回复

金肯公司拒交超标排污费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7-10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点滴

  金肯公司拒交超标排污费
漳州金肯鞋业有限公司是一家台资制鞋企业。据环保部门监测,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三苯”废气中甲苯含量远远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漳州市环保部门根据《福建省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苯、甲苯、二甲苯三种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依法征收该公司每月超标排污费7.5万元,于去年9月30日送达通知。然而,该公司却以种种理由拒绝交纳。拒纳或拖欠缴纳排污费是一种违法行为,这是环保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 福建环境报社冯蔚宁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