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9阅读
  • 0回复

发生劳动争议后怎么办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7-11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法律知识ABC

  发生劳动争议后怎么办
劳动争议是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因劳动权利、劳动义务而产生的纠纷。实践中一般有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
《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从这条规定来看,发生劳动争议后,有三种处理程序,即:调解、仲裁、诉讼,这三种程序既是相对独立又是相互联系的。根据法律规定,我国目前执行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是一种自愿调解,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决定是否申请调解,任何机关、个人不得强制当事人选择调解,调解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处理,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是一种法定的强制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法定必经程序。
劳动争议诉讼是人民法院以司法机关的身份对劳动争议进行审判并作出最终的司法判决,当事人只有对仲裁机构的裁决不服,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王边)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