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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有位“法制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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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7-11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赤峰有位“法制迷”
刘军凤
世上干啥都有入迷的。诸如书迷、戏迷、球迷等不一而足。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党委副书记苏荣,却是个地地道道的“法制迷”。
苏荣参加工作三十多年来,从旗公安局到公社人保干部,从法院到区人大常委会,与政法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如今虽已年过半百,但仍然劲头不减,把整个身心同法制工作紧紧拴在了一起。
一九九二年,老苏调到元宝山镇,担任了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他在调查中发现,这个镇城乡交错,流动人口多,社会治安秩序比较混乱;治安组织不健全,条块分割,职责不明,缺乏治理措施。老苏暗下决心要改变这种落后状况。他先从组织建设入手,逐步建立了治保会、调委会等组织,配备了得力人员;与此同时狠抓制度建设,明确各种组织的职责范围,使全镇的社会治安工作有章可循,形成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局面。
维护社会稳定,保持长治久安,苏荣深知肩头担子的分量。他在调查研究中,想到了学校这块阵地。全镇有十二所中小学、几千名学生,如果使他们从小受到法制教育,再由他们开展法制宣传,这可是一举两得的措施啊!于是,“小学生带法回家”这样一个在全国首创的经验就此诞生了。镇内各学校开设法制课的同时,普遍开展了“带法条回家、送法条上门”和“帮助家长纠正一条错误”等活动。几年来,学生带法送法已达二十万余条次,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在农村,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一些不良现象或违法行为。如邻里纠纷、滥砍盗伐、赌博斗殴、超生早育等等,都是些“老大难”问题。在镇党委的支持下,苏荣苦熬两个多月,搞出了一个依法治村实施方案。镇人大主席团通过了《元宝山镇依法治村实施细则》,这个细则几乎涵盖了农村所有的工作,“小立法”实施起来作用大。一个村有兄弟五人不赡养老人,看到细则的有关规定后,主动协商解决了赡养老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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