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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主席在匈牙利全面阐述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发展关系五原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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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7-12
第1版(要闻)
专栏:

  江泽民主席在匈牙利全面阐述
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发展关系五原则
新华社布达佩斯7月10日电(记者魏国强、侯凤菁、卢劲)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7月10日晚在匈牙利总统根茨为他举行的欢迎宴会上,全面阐述了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发展长期的友好互利合作关系的五项原则。
江泽民阐述的这五项原则是:
第一,尊重各国人民的选择,不干涉别国内政。中国历来主张,选择什么样的社会制度、价值观念、发展道路和模式,完全是一个主权国家的内政,别国无权干涉。
第二,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一视同仁地同各国发展友好合作关系。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的差异不应成为发展国家关系的障碍。
第三,中国同中东欧国家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我们同中东欧各国发展关系绝不针对第三国,完全基于实现共同繁荣,促进欧洲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的目标。
第四,根据平等互利原则扩大中国同它们的经贸合作,促进彼此经济的发展,以造福于各自国家的人民。
第五,真诚希望中东欧地区稳定,各国人民友好和睦相处,支持和平解决相互之间的争端,尊重和支持本地区国家加强区域性合作的愿望。
江泽民说,我们深信,这一方针完全符合中国和中东欧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和愿望,是经得起历史考验的。他说,不管国际风云如何变幻,我们的这一方针都不会改变。
江泽民表示深信,中东欧地区各国和睦相处,加强合作,发挥优势,必能在欧洲和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江泽民主席是7月8日开始对匈牙利进行为期4天国事访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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