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0阅读
  • 0回复

三部局联合发出通知加强房地产评估机构监管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7-12
第2版(经济)
专栏:

  三部局联合发出通知
加强房地产评估机构监管
本报讯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出《关于转让国有房地产征收土地增值税中有关房地产价格评估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各房地产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使房地产评估为保证国家税收收入和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发挥应有的作用。
《通知》指出,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以下简称房地产)的纳税人,按照土地增值税的有关规定,需要根据房地产的评估价格计税的,可委托经政府批准设立、并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的由省以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授予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各类资产评估机构受理有关转让房地产的评估业务。
《通知》还规定对于涉及土地增值税的国有房地产价格评估,各评估机构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方法进行应纳税房地产的价格评估。其评估结果经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验证后作为房地产转让的底价,并按税务部门的要求按期报送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作为确认计税依据的参考。
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从事房地产评估的资产评估机构提供与房地产评估有关的评估资料的,资产评估机构应无偿提供,不得以任何借口予以拒绝。
(木子)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