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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民伞”的荣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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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7-15
第6版(文学作品)
专栏:

  “万民伞”的荣辱
朱有才
安徽来安县曾有两把“万民伞”。
一五五六年(明嘉靖三十五年),知县魏大用设障防寇,构筑砖城,墙高二丈,周长九百三十二丈。倭寇攻而不入,城内得以保安。商贾绅士为感谢魏大用的功德,发动百姓捐款,制作“万民伞”一把。这伞直径五尺,柄长一丈,一枚红球冠顶,千缕长缨披挂,伞面上横书“国泰民安”四个大字,伞沿周围的白飘带上尽写上万人姓名,故而谓之“万民伞”。无独有偶,到了一六三九年(崇祯十二年),知县吴志高疏浚护城河,宽五丈,深三丈,更使城池固若金汤。于是商贾绅士如前制作另一把题写“风调雨顺”的万民伞以记其功。
后来,这两把万民伞带着历史赋予它们的荣耀,作为珍贵的文物被收藏起来。
谁能想到,过了三四百年,它们竟遭厄运,蒙受奇耻大辱呢?
一九三七年岁末,日本侵略军占领来安县城,国民党县党部、县国民政府要员分别逃往安徽省六安、安庆和河南省郑州等地,县城便由商会会长余某纠合一伙儿土豪劣绅帮助日军“维持秩序”,诸如征粮、捐款、强迫劳工服役,以及成立“慰安所”逼良为娼等。那个以杀烧奸淫为惯伎的日本强盗仓宁大佐又要当婊子又想立牌坊。他识得汉语,看了《来安县志》关于“万民伞”的文字记载,便找余某拿出实物供他观赏。从此,他就酝酿怎样用“万民伞”为自己树碑立传。
一九三八年三月二十日,日军仓宁部队因换防开拔滁县。临行前仓宁命余某携“万民伞”欢送,并强令其制作一把新伞赠给仓宁部队。余某不愿,仓宁大怒,要他立刻如此这般地赶制一把。在日军刺刀的威逼之下,余某只得依照仓宁的训示将伞衣上原有的“风调雨顺”四字换成“秋毫无犯”,这伞后来连同“国泰民安”那把一并被强行劫走。
是年五月二十三日上午,三架日机轰炸来安县城,仅商界统计,县城有十人被炸身亡,一人受伤,二百四十二间房屋被毁,其它财产损失严重。无情的历史一次又一次地为日寇的所谓“秋毫无犯”提供了反面证词。
一九三九年以后,来安县有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军民抗日,如火如荼,直至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日本政府宣布无条件投降。
然而,一九四六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审判日本战犯时,日本侵略者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恬不知耻地出示伪证,以“万民伞”掩盖其侵华犯下的滔天罪行,自然被军事法庭用铁的事实驳得哑口无言。
千万不可忘却万民伞的荣辱!
(作者单位:安徽来安县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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