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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决定 授予姚慈贤“爱国拥军模范”称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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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7-18
第1版(要闻)
专栏:

  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决定
 授予姚慈贤“爱国拥军模范”称号
新华社北京7月17日电(记者刘建新)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日前作出决定,授予广东省汕头市潮阳井都镇妇女姚慈贤“爱国拥军模范”荣誉称号。
姚慈贤把养子报国作为自己的最大心愿和光荣义务,在汕头经济特区经济高速发展的10年间,在家庭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先后将四个儿子送到陆、海、空军和武警部队服役。她含辛茹苦,勤俭持家,以实际行动支持儿子在部队建功立业。
决定指出,姚慈贤是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在经济特区涌现出来的爱国拥军典范。她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改革开放的时代精神,体现了人民群众热爱祖国、热爱军队的崇高思想境界,体现了军人的母亲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的博大胸怀。她是新时期中国妇女的优秀代表,是军人母亲的楷模。
决定号召全国广大军民大力开展向姚慈贤同志学习的活动。学习她热爱祖国,热爱军队,全力支持国防建设的思想境界;学习她正确处理家庭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胸怀宽广,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学习她深明大义,养儿重教,育子报国的高尚情操。通过学习和宣传姚慈贤,进一步弘扬爱国奉献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为国家的改革、发展、稳定和军队的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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