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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禁取缔色情活动加强娱乐场所管理 公安部等四部门召开专项治理会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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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7-22
第2版(要闻)
专栏:

  查禁取缔色情活动加强娱乐场所管理
 公安部等四部门召开专项治理会议
本报北京7月21日讯今天下午,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全国妇联联合召开电话会议,部署开展“全国查禁取缔卖淫嫖娼、色情活动,加强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管理”专项治理行动。会议由公安部部长陶驷驹主持,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罗干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国务委员彭珮云出席了会议。
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局和全国妇联这次联合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最近下发的《关于批转公安部、全国妇联〈关于深入开展查禁取缔卖淫嫖娼、色情活动的情况报告〉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大查禁力度,净化社会风气,为深化改革开放提供良好社会环境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公安部副部长牟新生在讲话中首先通报了情况。他说,尽管我们打击力度不断增大,取得的成果有目共睹,但这类社会丑恶现象仍在发展蔓延。为此,公安部对各级公安机关开展这次专项治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更要求全体公安干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投入到这次行动中去,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
文化部副部长高占祥、国家工商局副局长甘国屏等也分别讲话,就各方面的工作做了部署。
最后,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罗干在讲话中强调,各地公安、文化、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和妇联等团体,要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战略高度来充分认识卖淫嫖娼、色情活动的严重危害性和开展查禁取缔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把这方面的工作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下大力气抓紧抓好。罗干要求各地要坚持从严治理的原则,把“严”字贯穿在治理行动的全过程,体现在打、防、管、建各个工作环节上。罗干还特别强调指出,政法干警、党政机关干部一律不得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活动,不得参办或支持容留卖淫嫖娼、搞带有色情活动的娱乐、服务场所,不得为有卖淫嫖娼、色情活动的人员和娱乐、服务场所及其业主充当保护伞。如有违者,一经发现,就要严肃查处。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张建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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