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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健行在全总主席团会议上要求各级工会都应执行《劳动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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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7-23
第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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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尉健行在全总主席团会议上要求
各级工会都应执行《劳动法》
新华社南京7月22日电(记者韩振军)中华全国总工会十二届六次主席团会议今天在江苏常州市结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全国总工会主席尉健行在会议上发表书面讲话,要求各级工会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进一步突出维护职能,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在书面讲话中尉健行说,对全总确定的以贯彻实施《劳动法》为契机和突破口,带动工会各项工作,推动自身改革和建设,努力把工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更好地发挥作用的工作总思路,各级工会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深刻认识、正确理解、认真贯彻。他指出,这个总思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进一步突出了工会的维护职能。各级工会组织要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以进一步保护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积极完成党和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
尉健行指出,《劳动法》作为我国一部基本法,所有企业都应当执行。但由于当前《劳动法》的配套法规还不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以及困难企业较多等原因,贯彻实施《劳动法》遇到许多困难,不能企望一实施就解决所有问题,也不能等条件都具备了再去贯彻实施,要积极创造条件加以推进。他要求工会领导干部要努力掌握科学的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在工作中既要发表原则意见,也要提出具体的指导性意见,做好工作规划,确定明确的考核目标和要求。
尉健行在讲话中希望广大工会干部树立全局观念,服从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在一些重大政策和工作部署上,按各级党政机关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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