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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不容杜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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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7-26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

  历史不容杜撰
季音
上海市新四军暨华中抗日根据地历史研究会主办的《大江南北》杂志,不久前连续载文,批评了山东某出版社《侵华日军大遣返》一书严重歪曲历史事实的错误。这本书多处丑化抗日战争时期英勇坚持敌后斗争的新四军浙东纵队,捏造了“新四军与日军组成混合部队”等许多极端荒诞的谎言,由此受到了新四军老同志的一致谴责。
像这类在出版物中公然严重歪曲历史的事,是否仅此一件呢?不是。最近《中国科学报》批评了一本记述中国第一颗原子弹诞生经过的《昨天的秘密》。一位参与过当年原子弹研制工作的中科院院士说:“读了这本书的有关段落,不禁使我目瞪口呆,我认为应当把这类记实文学的‘记实’二字改为‘胡扯’。”几位科学家都指出,此书许多事实全系杜撰。
名为写历史的书,却不断出现胡编历史的事,这是值得人们注意的。
近些年来,出版社适应读者的需求,出版了许多反映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著作,应当说是一件好事。在已有的出版物中不乏佳作,比如记述我国几位元帅和著名将领的若干传记,就深受读者欢迎,它为后人留下了一份极可珍贵的精神财富。但在这股出版热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少数著作不尊重事实,不尊重历史,甚至主观地对历史随意篡改,混淆了是非,搅乱了人们的思想。这些出版物流传到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引起读者的不满。
写历史是一件很严肃的事,不论是记实文章也罢,回忆录也罢,真实性是它的生命,离开了真实一切都无从谈起。这本是一个并不深奥的常识,为什么有些人把这个基本道理抛到了九霄云外呢?这里的根本问题,恐怕就出在这些作者的出发点不对头。写历史的目的,就是以史为鉴,使今人和后人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得到教育和启迪。这种教育启迪作用就来自历史事实本身。因此,作者必须严格尊重事实,也就是尊重历史,以对历史负责、对读者负责的严谨态度,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地鉴别真伪,谨慎地落笔写作。可惜有些人不是这样。他们缺乏实事求是之意,却有哗众取宠之心,把历史当作一团似乎可以随意捏咕的泥巴,这就背离了写历史的起码道德。
有人说,记实文学可以不必拘泥于事实,允许任意夸大、渲染直至虚构。此言差矣。记实文学前头是“记实”二字,即它所记的是实实在在的真事,是完全真实的历史。如果可以添枝加叶、向壁虚构,岂不成了“胡扯文学”了吗?
历史是人民不可缺少的教科书。“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个古训人所共知。以我国辉煌的历史,特别是近代人民革命史教育后来人,教育缺乏历史知识的青少年一代,提高他们的爱国主义觉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但那些伪劣的历史著作不可能担此重任,相反,它只会对人们起误导作用。
当前,在经济领域里反对假冒伪劣产品已形成强有力的社会舆论,收到明显的成效。我以为,像上面所说的伪劣精神产品,对社会的危害并不亚于假化肥、假农药一类的物质产品,无疑也应当在打假之列。历史读物的出版领域,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思想阵地,净化这个阵地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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