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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妇女权益奔走——访韩国女性团体协议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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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7-26
第7版(国际)
专栏:韩国通讯

  为妇女权益奔走
——访韩国女性团体协议会
本报记者徐宝康
位于汉城龙山区的韩国女性团体协议会大楼里,一片繁忙景象。为参加将于九月份在北京举行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她们不仅积极组团,在自己的刊物《妇女》杂志上大量介绍本次大会的宗旨和意义,还制作散发了多种宣传品。
协议会会长李嬿淑说,在北京举行的世界妇女大会是世界妇女的一次重要盛会,它将成为推动韩国妇女运动向前不断发展的重要契机。
韩国女性团体协议会是韩国最大的民间妇女团体之一,在全国各地拥有三十多个分支机构,成员达百万人。协议会的宗旨是,谋求妇女权益,反映妇女呼声,促进妇女运动发展,为国家富强做出积极贡献。
李嬿淑会长介绍说,从整体上来讲,韩国妇女的社会地位还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善,其政治、经济及家庭地位等还存在着不少问题。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第一,改善妇女政治地位。目前韩国妇女参政率极低,在五千多名各级议员中,妇女只有五十多名,仅占百分之一。在一至五级的高级公务员中,妇女所占的比率也只有百分之一点七。在今年六月举行全国统一地方选举时,我们提出了妇女候选人必须要达到百分之二十的目标,并推举了一批妇女精英积极参加竞选。竞选结果虽不尽如人意,但毕竟有一位女性当选为光明市市长。
第二,积极为妇女参与经济活动铺平道路。韩国妇女就业率目前在百分之四十七左右。妇女婚后辞职现象十分普遍。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社会上没有足够的托儿所、幼儿园等设施。为此,协议会向政府提交了许多建议,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不久前,政府宣布,从明年起将向每位六岁以下的儿童颁发五十万韩元(约四百五十美元)的抚养费,并拨款一万三千亿韩元修建可容纳六十二万儿童的托儿所、幼儿园,以确保妇女就业。
第三,与社会陋习作斗争。由于韩国长期受“男尊女卑”思想的影响,妇女在家庭生活中受虐待的现象经常发生。
另外,妇女被强暴、拐骗的事件也日益成为社会问题。在协议会的大力协助下,韩国妇女律师协会于今年四月专门成立了一个“女性法律咨询所”,免费为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和辩护。在解决家庭暴力问题上,协议会组织开办了“共创男女平等生活”研讨班,针对家庭暴力的典型例子进行分析,寻求解决的办法。她们积极推动国会特别委员会通过了“家庭法”,使妇女权益有了法律保障。协议会还每年举行一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制订规划,使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深受广大妇女的欢迎。
李嬿淑会长兴奋地告诉记者,韩国将有近千人赴北京参加妇女大会,她本人有幸成为其中的一员。世界各国姐妹们欢聚一堂,共同探讨妇女的进步事业,将极大地提高韩国妇女的社会地位,并为世界妇女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本报汉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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