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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三名领导干部受贿被判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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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7-28
第4版(要闻)
专栏:

  巩义三名领导干部受贿被判刑
新华社郑州7月27日电(记者张晓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6日以受贿罪分别判处原中共郑州市委常委、巩义市委书记杨振海,原巩义市长孙兆青、原巩义市常务副市长赵剑力有期徒刑15年、10年和5年;杨振海、孙兆青二人还分别受到没收个人财产4万元和10万元的判决。
经法院认定,杨振海、孙兆青和赵剑力三人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分别先后受贿7.5万元、5.1万多元和1.5万元,均构成受贿罪。
一审判决后,孙兆青服判不予上诉。杨振海、赵剑力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量刑适当,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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