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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兴公司非法集资六名主犯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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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7-30
第2版(要闻)
专栏:

  无锡新兴公司非法集资
六名主犯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新华社北京7月28日电记者日前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非法集资总额达32亿多元的无锡新兴实业总公司非法集资案,已由检察机关侦查终结。7月21日,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对无锡新兴实业总公司总经理邓斌以投机倒把罪、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提起公诉;对无锡新兴实业总公司的上级主管单位——北京市兴隆实业总公司副总经理韩万隆以投机倒把、受贿罪与邓斌同案提起公诉;对参与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的案犯姚静漪、金惠珍、戴宝珍、黄桂芬等4人以投机倒把罪等分别提起公诉。
这起案件的主犯邓斌今年57岁。1989年8月至1994年案发,邓斌等人曾以高利为诱饵,向江苏、广东、北京等7个省、市的300多个单位和个人非法集资,并利用职务便利,索要收受出资单位和个人的大量款物,侵吞公款,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无锡市人民检察院1994年8月6日即对邓斌立案侦查,并于同日决定对邓斌逮捕。
据了解,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十分重视这起特大案件,对查办工作加强领导和办案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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