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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11-27
第3版()
专栏:

我们的国家要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廖盖隆
我们国家过渡到社会主义去的总路线,说的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一步一步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同时还要进行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前面一篇文章已经讲过工业化,现在我们就来讲社会主义改造。
一、什么叫做社会主义改造
所谓社会主义改造,就是说要把本来不是社会主义的经济,改变成为社会主义的经济。也就是说,要把生产资料私有制,改变成为生产资料公有制。
人们用来进行生产的土地、农具、机器、工厂、矿山等等,叫做生产资料。人们用来维持生活的食品、衣服、住房、燃料等等叫做生活资料。凡是生产资料归私人占有的经济,叫做私有经济。凡是生产资料归劳动人民共同占有的经济,就是社会主义经济。
人剥削人的现象是由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度而来的。地主、富农占有土地和其他各种农业生产资料,凭着这些,他们就可以剥削农民;资本家占有机器、工厂,凭着这些,他们就可以剥削工人。所以要消灭剥削现象,就一定要消灭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度。实行了生产资料公有的社会主义制度,就永远不会再有人剥削人的情形。
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度是指生产资料归公有,并不是要把吃的、穿的、住的,个人用的一切生活资料都拿来归公。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面,每个人可以由劳动而得到自己的收入。他们可以有自己的住房,有家常和日用器具,个人消费和享乐用的东西,这些都是个人的财产,完全归个人自己自由支配,也可以由子女来继承。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一切生产资料都归公有,工人和农民就都能有工做,不会因为没有生产资料而活不成。劳动的结果不会被别人剥削去,每个劳动者都能得到应有的报酬。劳动得越多越好,收入也就越多。这就叫做“各尽所能,按劳取酬”。
有人说:“社会主义,就是生产出来的东西拿来打乱平分。不愿意劳动的人也可以同样分到一份。所以,实行社会主义就是奖励了懒人和二流子。”这话是完全不对的。其实,社会主义既然不准许任何人自己不劳动而靠剥削别人过活,当然就是反对懒汉和二流子的。一切能劳动的人都必须劳动,“不劳动者不得食”。至于那些丧失了劳动力的人,社会和国家自然要给以充分的帮助。所以一切劳动人民都要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反对剥削制度。
我国现在的国营企业已经是社会主义的公有经济,因为国营企业中的一切财产都是全体人民公有的。但我国现在还有这样两种私有经济:第一种是个体农民和独立手工业者的经济,这种经济的生产资料是归农民和手工业者自己私有的,他们自己使用自己的生产资料进行生产的劳动,所以叫做个体私有经济;第二种是私营工商业(包括私营的工场手工业在内),这种经济的生产资料是由资本家占有的,他们雇用工人做工,剥削工人和其他人民,所以叫做资本主义经济。
社会主义改造,就是要把上面这两种经济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经济。
二、在农业中的社会主义改造
我国的广大农村中,在实行土地改革后,已经消灭了地主阶级的土地私有制度。农民不再受封建剥削,生活是大大改善了。但是土地改革后农民过的还是个体经济的生活。农民以一家一户为单位在自己所有的一块一块的小的土地上进行耕种,所用的人力只能以一家一户为限,所用的农具也只能是简单的农具,这种情形就叫做农业的个体经济。实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主要的就是要改变这种个体经济,在农村中实行社会主义的公有制。
也许有人说,农民在自己的田地里靠自己劳动生活,这里并没有剥削制度,所以也就不需要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这种看法是不对的。个体农民都是争先恐后地想使自己更富裕起来。他们如果不走互助合作的社会主义道路,又有了余粮余钱,就会放债雇工或者做买卖赚钱,实行剥削。其他许多农民因为家底薄,人力少,经营不善或由于天灾人祸的原因,经济不能发展,再受到富户的剥削,就会穷下来,以至借债,卖地,做雇工。由此可见,农民的个体经济本身固然不是剥削制度,但是从这里面却会产生出剥削制度来。这就因为个体经济还是一种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度的缘故。为了消灭剥削制度,使农民个个人都能一天比一天富裕,就一定要把这种农民的小私有制度变成公有制度才行。
我们在消灭地主阶级的土地私有制时,采取了没收地主土地的办法。但是改变农民的小私有制度却绝对不能采取没收的办法。地主是一小撮不劳而获的剥削者,个体经济的农民是人数极多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改变农民的小私有制度却是为了使农民的日子越过越好,永远不再受剥削。所以用没收交公的办法来对待农民,那是绝对不允许的。
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办法就是领导农民联合起来,组织成为合作社。在一般的情形下,第一步先组织互助组。在互助组里,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都是私有的,但劳动已是集体进行。所以互助组已带有社会主义萌芽的性质。第二步是组织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在这种合作社里,土地还是私有的,但是联合使用,生产资料也有一部分是公有的,所以这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以后再进一步,就可以发展到生产资料完全归公有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即集体农场)。
在农业中的这种社会主义公有制度,和工业中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度有一点差别。社会主义工厂中的全部财产都是国有的,也就是归全国劳动人民所公有(全民所有制)。但在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里的各种公有财产却并不是国有的,而是归这个合作社的社员们共同所有(合作社社员集体所有制)。这两种公有制度都是社会主义,都能消灭剥削,消灭阶级,都能保证人人可以过富裕的生活。
用这样逐步进行的办法来达到实现社会主义的目的,对最大多数农民都有利,所以是能够为最广大的农民所接受的办法。
三、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私营工商业是资本主义制度,是一种剥削制度。
在像美国英国那样的资本主义国家,资本家掌握着政权。所以在那些国家里,要从资本主义变到社会主义,就一定要工人农民起来进行革命,推翻资本家的政权,没收资本家的财产。
在我们中国,现在虽然还有私营工商业,但是资本主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不占统治地位,国家政权也是由劳动人民做主。所以我们就可以用国家的力量来按照人民的利益而对私营工商业逐步进行社会主义的改造。现在因为国营的工业还发展得不够多,私营工商业只要加以限制和领导,对于国计民生,还可以有一定程度的作用。它们可以生产国营工业还生产得不够多的东西,还可以帮助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发展城乡物资交流,所以,现在政府对私营工商业的政策,是利用、限制和一步一步加以改造的政策。
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要分两步来做:第一步是限制剥削;第二步是消灭剥削。
第一步,限制私营工商业的剥削。这就是要由国家来把私营工商业一步一步地管理起来,使它们服从国家的领导和监督,使它们不能投机倒把、不能偷税漏税、不能过分剥削工人和农民,使它们按照国家的计划替国家生产东西,替国家买卖货物,使它们一步一步地变成公私合营的工商业。总之,就是要使私营工商业和国营经济合作,这就叫做“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件事,现在国家正在有步骤地来做。
第二步,经过相当长的时间以后,再把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改变成为社会主义的国营经济,也就是全体人民所有的经济。
四、必须实行社会主义改造
如果我们只是发展国营的社会主义的工业,而不去实行对私营工商业和对农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行不行呢?
不行。因为全国劳动人民要求实现的是整个的社会主义社会,只有整个的社会主义社会才能做到消灭阶级,国强民富。半截的社会主义,孤立的社会主义工业,是不可能发展起来的,是不可能解决国家和人民的问题的。如果不对资本主义的私营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它们就要同社会主义经济起冲突,使社会主义工业不能发展,像现在的奸商破坏粮食工作,就是一个例子。
对农业和手工业也非实行社会主义改造不行。这是因为第一、个体私有经济的生产量太少,不能满足国家工业建设急速发展的需要。第二、个体私有经济是各人生产各人的东西,很难服从国家的计划,国家也很难替它订出计划。这样就势必使国家的工业得不到农业的密切合作,并且还会受到妨碍和破坏。因为个体经济生产没有计划,有些东西生产少了,就要造成物资缺乏;有些东西生产多了,就要造成浪费。第三、个体私有经济不向社会主义发展,就会产生剥削制度,农民和工人就要受到剥削;人民不能享受幸福,国家也不能平安。这些情形,对于我们国家和全体人民当然是非常不利的。
× × ×
总起来说:一面逐步发展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一面逐步实现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样做,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后,就能使我们的国家成为一个社会主义的国家,成为一个工业国家,成为一个富强幸福的国家。这就是共产党定出来的我们国家在目前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实行这个总路线,这就是全国人民的总任务,这也就是全国农民的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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