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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爱护人民币——许多读者来信谴责损坏人民币的行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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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8-02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综述

  请你爱护人民币
——许多读者来信谴责损坏人民币的行为
本报记者王华兴
今年以来,许多读者给本报来信,呼吁公众爱护人民币。
人民币是我国唯一合法的流通货币,它不仅有价值、流通等项职能,而且也是主权国家的象征。然而,却有一些人不顾国家尊严,将人民币随意损坏、涂抹和改作他用。其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
搞迷信活动。有些人富裕之后,利用人民币搞迷信活动。从来信看,这类事有上升趋势。天津市河东区铁道部16局二处宣传科朱志刚来信说,今年清明节前夕,在天津市区通往市郊殡仪馆的路上,随处可见送葬人抛撒的一张张壹分和贰分面值的纸币;在殡仪馆和公墓区内还有人将大把大把的分纸币付之一炬。这些人振振有辞:自己挣来的钱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河南桐柏县新集信用社赵金峰来信说,新集乡刘某盖房上梁那天,将640枚伍分硬币钻上小孔,用红绳串成8串,挂在檩条上,以“招财进宝”。
制作“工艺品”。近来,一些地方零钞奇缺,这与有些人用人民币制作各种“工艺品”不无关系。解放军某部政治处黄生冬来信说,他到广州一朋友家做客,朋友的书桌上摆着两个十分考究的“菠萝”。“菠萝”是用壹元以下各种面值的新纸钞精心叠制而成的。类似这样的“工艺品”他在其他地方也见过不少。解放军某部政治部组织科肖正平来信说,4月1日,他在洛阳旋宫大厦前,看到两名男子手持用崭新零钞折叠而成的帆船模型,等待买主。据卖者讲,这些纸币全是从银行兑换出来的,一只大帆船要用80元零钞,小的也需50元零钞。从来信看,不仅有不少个人用纸零钞叠制花篮、刺猬、盆景、门帘等“工艺品”,摆在家里观赏或出售,有的学校还以“开发学生智力”为名,组织学生用纸币叠制各种工艺品参加展出。
打造“首饰”。湖北荆门市姚河乡经管站李评来信说,他在集市上发现一首饰匠将硬币熔化后打戒指、耳环等,生意颇为兴隆。河南读者赵金峰反映,在他们那里的集贸市场上、村庄里常有一些无照的“游击货郎匠”,将一枚枚硬币熔化后,铸造戒指,售给农村追求时髦的年轻女子,从中获取非法收入。
胡写乱画。在流通过程中,人们时常可以发现一些人民币的票面上被写满密密麻麻的数字或不堪入目的话语,好好的人民币被污损得斑驳不堪。
中国农业银行海南琼海市支行蒙钟德来信说,今年初,他到一所小学代收学杂费时,发现一些老师因担心误收假币,便在50元、100元面额的人民币上做记号或写上交款人的名字。个别老师图省事,让缴学费的学生自己写。
抽“防伪金属线”。河南、湖南、浙江等地读者来信反映,在不少地方发现50元、100元券的防伪金属线被一些人抽了“筋”。据了解,一是一些不法分子造谣,说1990年版的50元和100元券上的防伪金属线是黄金制作的,可以用来加工首饰;二是不法之徒用抽出的防伪金属线制造假币;三是部分人出于好奇,将防伪金属线抽出验看。浙江天台县一储户到一家储蓄所存款时,营业员发现13张百元券的防伪金属线被抽掉。营业员按有关规定,当场没收。这位储户只好自认倒霉。
撕毁、焚烧。如果说上述种种损坏人民币的行为应该谴责;那么,极少数人为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将人民币撕毁或用火烧掉,则是一种犯罪,应该受到法律的追究。辽宁本溪铁路水电段蔡风良来信说,一些所谓的“款爷”斗富,公开大把大把地撕毁人民币。还有一些人用人民币装裱室内墙壁。浙江天台县农业银行施允登来信说,有一暴发户为炫耀自己富有,竟成捆地焚烧人民币,另一“大款”还用上千元纸币卷制爆竹燃放。
为保证人民币“健康”流通,广大读者建议:
第一,新闻媒体要加强保护人民币的宣传,增强公众爱护人民币的意识。严格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商品包装上使用人民币图案,一旦发现,应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二,国家有关部门对那些故意损坏人民币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对情节恶劣、影响较大的要坚决打击。
第三,金融部门要制订兑换污损人民币的标准和兑换办法,并公布于众。为方便公众,各金融机构应设立兑换污损人民币的窗口,并挂牌服务。银行、商店、个体户、财会人员及普通公民都有权拒收那些票面不整洁、破损严重的人民币。
第四,大力推广先进的结算手段,普及使用信用卡,减少现金的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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