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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8-03
第4版(要闻)
专栏:

《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自8月1日实施两天来,侵害乘客权益的拒载现象仍时有发生。记者8月2日傍晚在金台西路采访,仅10分钟内就看到两辆“面的”拒载。有两位乘客招手,一辆亮着“空车”的“面的”停车后,乘客表明去安定门,被司机拒于车门之外。一位乘客上了另一辆“面的”后被司机生硬地拒载。根据新实施的管理办法,对拒绝载客的驾驶员“处1000元罚款”,“并暂扣《准驾出租汽车证》3个月至6个月”。中央电视台《新闻30’》与出租汽车管理机关联手在每天节目中对拒载出租车进行公开曝光。有关部门希望乘客记下车号,大胆投诉。投诉电话为6012620。吴舸家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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