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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五省区人大民族立法工作座谈会提出加强民族地区立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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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8-07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西北五省区人大民族立法工作座谈会提出
加强民族地区立法
据新华社兰州8月6日电(记者曲直)尽快加强我国民族地区立法工作,是保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缩小东西部差距的重要手段。这是今天在兰州召开的西北五省区人大民族立法工作座谈会提出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布赫在会议上谈到今后立法工作的重点时指出:民族立法要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局出发,照顾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后进和不平衡特殊性。法规的制定要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和少数民族群众的根本利益、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导向作用,过去制定的扶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法规和措施,有些已不适应新形势需要的,要及时搞好法规清理工作,凡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不适应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需要的,不利于发展生产力的,要及时修正和废止;同时,要制定加强宏观调控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此外,国家已制定的法律,其规定比较原则,需要自治地方结合实际加以具体化的,可根据法律的规定制定实施办法或补充规定。同时建立和健全民族立法的监督机制,保证民族法律法规的贯彻和实施。此次会议由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持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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