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0阅读
  • 0回复

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北京制定禁止使用杆秤规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8-08
第2版(经济)
专栏:

  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北京制定禁止使用杆秤规定
本报北京8月7日讯记者颜世贵报道:北京市政府在第58次常务会通过的《北京市关于在公众交易中禁止使用杆秤的规定》,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在本市城区、近郊区施行。
据市技术监督局介绍,北京国有大中型商业、企业绝大部分的衡器已换成了电子秤和机械秤,但仍有商贩利用杆秤克扣群众、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据统计,在近几年的消费者投诉中,计量投诉数量始终居消费者投诉数量的第二位。目前,市场交易中的杆秤约有十几万支,在全市18个区县的近千个集贸市场用于销售副食品的衡器中,70—80%是杆秤,称重计价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一是杆秤的准确度已不符合国家的规定要求;二是使用杆秤易于作弊,甚至发现一些不法分子制造8两秤牟取暴利,曾抽查十三陵旅游市场的108支秤中,54%是8两、9两秤,还有6两秤;三是根据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的要求,凡直接用于公众贸易的衡器,其示值应使供需双方清晰可见,且不易被用来进行欺骗性称量。
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的这项条文,规定在本市公众交易中使用衡器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必须遵守执行,使用由市技术监督局确认的双面显示的电子秤或机械秤,并规定在公众交易场所设置“公平秤”。
凡违反规定,在公众交易中继续使用杆秤的,没收杆秤,处以500元以下罚款;不设置“公平秤”的,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因举办者和出租者的原因违反规定的,对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