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阅读
  • 0回复

借丧事敛财 用公款吃喝天津市人事局长王志平被撤职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8-11
第4版(要闻)
专栏:

  借丧事敛财 用公款吃喝
天津市人事局长王志平被撤职
本报北京8月10日讯新华社记者郑庆东、本报记者郑宏范报道:中共天津市委委员、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志平因为其母办丧事敛财,用公款吃喝玩乐、挥霍浪费等问题,最近被撤销党政职务。
曾任天津市机械局党委书记的王志平,1993年7月调任市人事局局长、党组书记,8月兼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经查实,这年10月王志平在他的母亲病故、办丧事期间,收受礼金37份,共计1.28万多元。治丧中,他在大酒店待客两次,用公款开支3138元,分别由市机械局所属企业单位用支票支付。据调查,在王志平调任人事局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机械局欢送他之后,经王志平本人同意,由市机械局销售公司经理任某联系,又两次组织机械局所属几个企业的厂长、经理欢送王志平,吃喝玩乐共花费公款2.17万多元。在此之前,王志平与任某等4人多次在一些娱乐场所吃喝玩乐,经查实,从市机械局第一销售处业务活动费中报销的有12次,共计1万多元。
据介绍,中共天津市委近日作出决定,并经中央纪委审定报党中央批准,撤销王志平的天津市委委员、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党组书记职务。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撤销王志平的人事局局长职务。
中央纪委、监察部新闻发言人李玉赋今天指出,王志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严于律己,做廉洁自律的表率,但他却置党的教诲、中央的有关要求于不顾,凭借职权,借机敛财,用公款挥霍浪费,在群众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王志平所犯错误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要自觉抵制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严格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办事,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光荣本色。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