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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菲就南沙问题举行磋商达成广泛共识并发表联合声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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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8-12
第1版(要闻)
专栏:

  中菲就南沙问题举行磋商
达成广泛共识并发表联合声明
新华社马尼拉8月11日电8月9日至10日,外交部部长助理王英凡同菲律宾副外长塞贝里诺就南沙问题举行磋商。双方在友好坦诚的气氛中以求实和建设性态度就南沙主权争议、行为准则、合作和共同开发等问题深入地进行了讨论,达成广泛共识并发表了联合声明。
双方在联合声明中重申对双边关系的重视,一致认为两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有赖于地区的和平和稳定,重申致力于促进本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合作。双方同意为解决分歧继续磋商。
在争议解决前,双方同意为在该地区确立行为准则而遵守下列原则:
——双方的领土争议不应影响两国关系的正常发展,有关争议应通过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的磋商和平友好地加以解决;双方将努力建立相互信任,加强本地区和平与稳定的气氛,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解决争端;本着扩大共同点缩小分歧的精神,双方承诺循序渐进地进行合作,最终谈判解决双方争议;双方同意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原则解决双方间的争议。
——双方对本地区国家为寻求适当时候在南海开展多边合作所提出的建设性主张和建议将持开放态度;双方同意推动在海洋环境、航行安全、打击海盗、海洋科研、减灾防灾、搜救、气象和海洋污染控制方面的合作。双方还同意在上述某些领域,可以最终进行多边合作;有关各方将就南海海洋资源的养护进行合作。
——争议应由直接有关国家解决,不影响南海的航行自由。
除南海问题外,双方还讨论了其他领域的双边合作,强调各层次的交往对加强合作是有益的。为推动解决进程,双方同意由专家就法律问题和南海长期经济合作,包括争议地区的渔业合作交换意见。双方同意双边合作活动本身及对建立信任措施都是重要的,有益的。双方同意对合作采取务实的态度。
双方对磋商取得的进展表示满意,认为磋商极大地改善了两国关系的气氛。双方承诺将本着同样的建设性精神继续进行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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