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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部体制改革迈出大步子国家级电力公司将组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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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2-27
第1版(要闻)
专栏:

  电力部体制改革迈出大步子
国家级电力公司将组建
本报北京12月26日讯记者江世杰从今天召开的全国电力工作会议上获悉:电力工业部作为国务院机构改革试点单位,即将按国务院决定,改组为国家级电力公司,以带动我国电力工业体制和电力工业企业体系的重大改革,加快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步伐。
电力部部长史大桢在会上说: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核心是政企分开,即从分解电力工业部的职能入手,划清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各自的职责。将必要的政府职能分别移交给政府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属于企业职能的转移到拟组建的国家级电力公司,属于行业管理职能的,转移到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新组建的国家级电力公司由国务院授权行使国家投资主体和国家所有者权利,经营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它的基本职责有三,一是国务院授权的中央国有电力资产所有者代表;二是中央国有资产的投资主体和经营主体;三是经营跨区送电的经济实体和统一管理国家电网。国家级电力公司与其所属电力企业,将形成以资产运营和生产调度为主要纽带的统一协调运作、分级管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公司制的电力企业经营体系。这就要层层建立母子公司关系,以此形成国家级电力公司——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独立法人的发电厂(或公司)、供电企业等这样的电力工业企业体系。国家级电力公司为各集团公司或独立省公司的中央国有资产的出资人;集团公司、独立省公司为国家级电力公司的子公司。集团公司又是集团内各省公司的出资人;省公司则是集团公司的子公司。独立法人的发电公司是由各出资人建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或省电力公司是其中央投资的出资人代表。国家电力公司还可根据需要,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吸纳非电力部属的电力公司,建立必要的关联关系,其财政关系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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