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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共和国的天平上——记新中国妇女的社会地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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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8-14
第1版(要闻)
专栏:世妇会特稿·地位篇·

  在共和国的天平上——记新中国妇女的社会地位
本报记者傅旭
编者按:即将在我国首都北京召开的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是一次规模空前的盛会,对提高妇女地位、增进各国人民特别是妇女间的相互了解和友好交流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这次大会也是宣传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及我国妇女工作成就的大好机会。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和国家的关怀下,在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下,我国妇女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她们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身于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中,作出了重大贡献,其自身地位也发生了明显变化。本报从今天开始推出系列报道《世妇会特稿·地位篇》,目的在于系统和全面地介绍我国妇女的社会、经济、家庭、学术地位,以便使全世界更多地了解中国妇女,了解“巾帼不让须眉”是怎样成为中国的现实的。
40多年前,在中国西北那块古老而贫穷的黄土地上,一位中华新女性展开歌喉,向着蓝天,向着初升的太阳,唱出一首中国妇女心底的歌:
“旧社会好比黑格洞洞的苦井万丈深……妇女在最底层。看不见太阳,看不见天……谁来搭救咱?
“共产党,毛主席,领导咱全中国走向光明……妇女都成了自由的人,国家大事咱也能管……”
一个被诅咒的时代结束了。亿万中国妇女,带着千年被压迫的创伤,带着对新生活的向往,跨入一个新纪元。
    新中国的妇女站起来了
翻开一部人类文明史,我们看到这样一个事实:人类由母系社会完成向父系社会过渡后,女性迎来的却是自身“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千百年来,他们被“男尊女卑”、“男主女从”的封建主义绳索紧紧地束缚着。封建社会的中国,那部曾广布千年的《礼记》,如此昭示了妇女的地位:“妇者,附也,伏于人也。”
漫漫长夜,沉沉枷锁……
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高扬的“天赋人权”旗帜,唤醒了西方先进妇女的主体意识。以1791年《女权宣言》为标志,女权运动出现在世界历史舞台。
历史进入本世纪中叶,当西方妇女为艰苦而漫长的斗争而感慨时,她们惊奇地发现,在世界的东方,在那块96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上,中国的妇女姐妹正在解放的路上迅跑。
世人的眼光再一次向新中国“聚焦”——
《共同纲领》(1949年)、《婚姻法》(1950年)、《土地改革法》(1950年)、《选举法》(1953年)、《宪法》(1954年)相继制定、颁布。
——人民共和国庄严宣告: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土地改革,禁止嫖娼,宣传贯彻《婚姻法》,中国有史以来第一次普选,三次扫盲高潮,妇女走出家门,参加社会生产……
——风起云涌,波澜壮阔,全国范围大规模的维护妇女权益的活动,荡涤着几千年封建社会遗留下的污泥浊水。
短短几年时间,我们完成了中国近代社会发展史上的重大变革。新中国的妇女自豪地告诉全世界的姐妹:“我们已经获得历史性的解放!”
环顾世界,人们看到,在女权运动诞生地的一些国家,那里的妇女争得选举权,用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我们也看到,甚至直到今天,有的发达国家的宪法仍没有男女平等的条款……
西方女权运动者曾由衷地羡慕:“中国妇女真幸福”;英籍女作家韩素音六七十年代在欧美讲演时,经常受到西方妇女提问,她们急切地想知道,中国妇女是如何赢得自己地位的。
我们的人民共和国已经走过46个春秋。即使今天回忆起那个激动人心的年代,一种豪迈感依旧在心头奔涌。新中国的妇女随共和国成长,为共和国增辉,“半边天”的美誉传遍天下。
    妇女参政: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大事
五六十年代,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妇女大批地走上政坛。80年代中期,妇女参政问题重新提出。此后,它快速经历了大讨论——引起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提出对策方案并实施的过程,成为我国政治生活中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
妇女参政——妇女作为一个群体对政治事务的参与,集中体现了妇女的社会地位:妇女参政程度受妇女社会地位整体状况乃至社会大环境的制约,同时又直接影响妇女自身社会地位的状况及其趋向。可以说,一国妇女参政情况是该国妇女社会地位的“晴雨表”。
中国妇女参政的轨迹——现实的观察从这里切入。
从政人数增长。1954年一届全国人大的女代表、女常委分别占总数的12%和5%,1993年八届人大增至21.03%和12.3%;1949年一届全国政协女委员占10.4%,1993年八届政协增至13.52%;1950年,全国女干部只有6.5万,1994年增至1237.1万,是建国初期的190倍。我国妇女从政比例高于发达国家。参政权的法律地位在强化。侧重宣示妇女参政原则,缺乏实际措施,缺乏法律制裁,是当前各国普遍存在的问题。我国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女权利作出全面保障,政治权利方面,重点突出妇女参政权的保障,明确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责任,以及侵犯妇女参政权的法律责任。
参政途径日臻完善。选举人民代表,进入各级各类国家机关,通过各种群众组织反映意愿,通过新闻媒体发表看法……我国妇女参政途径已形成有机网络。
参政意识空前活跃。我国妇女参政意识持久不衰,历届妇女参选比例均超过90%,1984年以来,更高达95%,在世界上领先;近年各地兴起妇女参政研究、讨论热潮,显示我国妇女参政意识达到新高度。
参政能力不断提高。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中担任高级领导职务的女干部业绩显赫;一些女革命家、女政治家在国际上享有声誉;女性参政的优势逐步为社会认同。
人们通过现实得出结论:中国妇女参政方兴未艾。
数据是凝固的现实,但又不能代替生机勃勃的运动。我们从沸腾的生活大海中再撷取一朵浪花吧。
近十几年来,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以前所未有的进取姿态,活跃在我国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积极促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民主法制建设,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宣传文明进步的妇女观和妇女先进典型,培养推荐、输送女干部……“火爆”,这是今日各级妇联组织给人们留下的深刻印象。各级妇联代表各族各界妇女,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已是当代中国妇女参与政治的一个重要途径。
“高楼晓见一花开,便觉春光四面来。”我国妇女的群众组织在改革大潮中崛起这一现象,是当代中国妇女社会地位不断提高的一个缩影。
    面对明天充满自信和力量
“满意,但不满足”,谈起中国妇女社会地位的现状,全国妇联主席陈慕华这样对记者说。今天是美好的,更美好的还在明天,中国妇女的目光投向很远很远。
是的,我国妇女社会地位状况还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前进的道路上难免有些荆棘和坎坷,尤其是影响妇女社会地位状况的深层次问题的存在,更使中国妇女感到自身进一步解放任重而道远。
但是,面对明天,中国妇女充满自信和力量。因为不论过去和现在,她们都未曾孤军作战。
中国现代妇女解放运动诞生、发展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族解放和阶级解放的伟大革命洪流中。昔日,中国妇女的历史性解放是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完成的;今天,中国妇女为进一步提高自己社会地位而进行的不懈努力,同样得到党和国家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
80年代以来,面对有些地方重新出现的严重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党和国家迅速作出强烈反应和解决问题的果断措施;
80年代后期,针对一度出现的女代表、女干部“滑坡”情况,党和政府多次专门就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发出文件,召开会议,作出规定;
在中国妇女运动面临复杂情况的时候,1990年,江泽民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全党全社会都要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
为了提高妇女素质,党和国家充分肯定、热情支持“双学双比”和“巾帼建功”活动;
为了推动中国妇女参政,《中国妇女发展纲要》规划了具体目标;
…………
回首历史沧桑路,中国妇女的信念从未像今天这般坚定:我们的命运始终与民族的命运、社会的发展紧密相连;和着共和国的脉搏,我们将托出明天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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