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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见被收审人员竟要交费——怪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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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8-16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会见被收审人员竟要交费
——怪事
6月20日下午4点20分,我到荆门市公安局收审所会见因交通肇事被收审的个体司机廖某。开始,值班人员告诉我,只有每月的10日和20日两天可以会见,其余时间概不接待。我对他说,我是远道而来,等到下月的10日时间太长,加之此案属交通肇事案,不同于其它主观恶性案件,希望能为我提供方便。值班人员提出要我交20元钱,我付出了20元钱后,值班人员便在一个登记本上写下廖某的名字并注明收了20元钱,没有给我开具任何收据。据同行的廖某之妻讲,她前两次看望丈夫时也分别交了20元和10元。
            湖北监利县程集镇法律事务所 王晓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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