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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被“保修卡”糊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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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8-18
第2版(经济)
专栏:

  中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
警惕被“保修卡”糊弄
本报记者潘岗
合肥一消费者买的彩电用了不到一年半,显像管发生故障。送维修部修理,维修部却以“已超过包修期”予以拒绝。因厂方“保修卡”上规定只包修一年。
国务院八部委颁布的《部分国产家用电器的三包规定》明确规定:“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的包修期,整机不低于一年,主要部件不低于三年。”但是,一些企业却只将对产品在售后服务中所承担的“包修一年”的责任印在“保修卡”上,而对“主要部件包修不低于三年”的责任只字不提。安徽省消费者协会不久前对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三大类40个品种的安徽省市场在销商品的保修卡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被调查的16家电视机企业,在随机保修卡上的包修期限未分主要部件与整机,一律只说明“保修一年”。
由于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对商品的使用、保养、售后服务等信息主要来源于说明书、保修卡等随机文字资料,保修卡上产品包修期限不明确,这就使对国家“三包”规定不甚了解的消费者,失去了本应享有的“三包”权利。因为根据国家规定,自动拆动产品属不实行“三包”范围之一。同时,这也成为部分维修部门对仍在包修期之内的送修产品不实行“三包”的借口,损害了消费者应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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