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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干部用公款吃喝玩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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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8-16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毖后录

  严禁干部用公款吃喝玩乐
实行新工时制以来,浙江省一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用公款到风景点游玩、用公款吃喝、用公款度假的现象渐露苗头。有关部门在6月上旬组织人员分头到杭州市的风景点和市郊的萧山、富阳、建德等地一些宾馆、饭店、度假村明察暗访,发现了许多起典型事例。
6月2日,浙江省农业银行计划处、会计处的3名处长携家属7人到富阳宾馆度周末,由富阳市农行以“挂帐”的形式结帐。6月4日,省工商银行下辖营业部办公室主任去钱塘江南岸的之江旅游度假村度假,短短24小时,就花去萧山之江工具集团3683元。6月9日,杭州市农业银行城东支行机场路分理处组织本单位21名职工乘车出外游玩,花费公款14127元。
最近一个时期,杭州、丽水、台州等地用公款邀客跳舞的现象也日益普遍。
浙南山区的庆元县经济相对落后,整个县城仅有3万多人口,但这个县今年一季度公费跳舞就花掉了30多万元。据有关票据显示,公费跳一夜舞,二三百元是小意思,五六百元是平常事,1000元也不少见,最多的达2000多元。究其原因,主要是这个县有不少干部入股办歌舞厅,这些“入股者”四处拉业务,从而助长了公费跳舞的歪风。
浙江省纪委、监察厅抓住一些用公款吃喝玩乐的典型,不仅责成有关单位严肃查处,而且进行通报,以儆效尤。日前,杭州市农行发出通报,责令城东支行对机场路分理处公款消费一事作出书面检查,对擅自组织这次高消费活动的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此次活动所花费用全部由参加活动的职工个人负担。省工商银行也已责成公款度假的营业部办公室主任退交全部费用,并通报本系统,按照有关奖惩条例严肃处理。
对于庆元县的“公费跳舞”风,省纪委、监察厅下决心整治,庆元县委、县政府已抽调有关执法部门人员,每月固定对各类娱乐场所进行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人员严肃处理。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干部入股办歌舞厅、公费跳舞等问题,已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全面清理。
     浙江杭州市 胡海良 骆国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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