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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应设交通标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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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2-27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建议与要求

  这里应设交通标识
106国道在我县南关与高阳镇路口交叉处,形成90度左右的急转弯。10月17日凌晨4时40分,一辆黄河大货车高速行驶,与从高阳镇方向驶来的机动三轮车相撞,三轮车上的乘客死亡,车主也受重伤。
同日下午4时,城效乡赵楼村一农民驾驶四轮拖拉机在这里与一辆客车相撞,虽无人员伤亡,但车辆却严重损坏。据统计,自今年元月至11月中旬,此处已发生大小交通事故15起。有鉴于此,有关部门应在此设立标识,给过往的司机提个醒,以减少交通事故。
河南杞县李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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