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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标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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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2-27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规范标语
湖北襄阳县黄朝忠
在农村,标语是一种较为常见的宣传形式。它以简洁、明了的方式,把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介绍给农民。但由于一些标语有欠规范,不仅起不了积极作用,反而会产生误导和歧义。
11月初,笔者看到我县某镇一路口有条关于生猪饲料的宣传标语,其中“致富”的“致”写成了“治理”的“治”。不少行人看后说:“咋,政策变了,要‘治’农民富呀?”两年前我出差路过河南某地时,曾看到这样两条标语:“少生孩子多植树,农家致富有出路!”“少生少生,优生优育,国家兴旺,家庭幸福!”而在另一个地方,同样是宣传计划生育、植树造林的标语,写的却是:“一胎上环二胎扎,超生三胎就犯法……”“家家栽树,村村绿化,强迫农民致富不犯法。”显然,前两条标语写得入情入理,让人较易接受,后两条也许动机不坏,却一副气势汹汹的面孔,让人看了不“顺眼”,甚至会产生逆反心理和对立情绪。
为使标语达到宣传政策、教育群众的目的,就必须使其规范化。特别是农村,应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千万别让那些不适当、不适度、不适情的标语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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